福州房贷利率下调首月还款额反增?银行详解“等额本息”调整逻辑
2023-10-03 09:48:26来源:福州晚报作者:江海
近期,福州不少市民发现:9月25日存量首套房贷利率批量下调后,10月月供金额不降反升。这一看似矛盾的现象,引发本地借款人广泛关注。
市民反馈:
“利率从4.9%降到4.3%,怎么这个月多还了12块?”福州市民周先生致电本报热线时颇为困惑。他名下房贷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因此2023年内执行的是过渡利率4.3%,而非LPR基准下的4.2%。此前月供为5655.4元,而银行短信显示本月应还5667.21元——小幅上浮,却与预期相悖。
银行回应:
仅限利率调整当期,且仅适用于“按月等额本息”客户
记者咨询多家驻榕银行房贷部门获悉:该现象真实存在,但属技术性调整结果,具备明确边界——仅出现在利率变更后的首个还款周期,且仅影响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借款人;采用“等额本金”方式者不受影响。
据银行人士解释,在9月25日存量利率调整当日,系统会基于新利率、剩余期限及当前未还本金,重新生成整套还款计划。总原则不变:贷款本金总额恒定,利息总额下降,整体还款压力减轻。但在“等额本息”模式下,因当期利息需按新旧利率分段计息(9月25日前按原利率,之后按新利率),而当期应还本金则按新利率重新推算,可能出现“本金增幅>利息减幅”的情况,从而导致当期本息合计略高于上期。
值得强调的是,此现象仅存于调整后首期。自第二期起,所有后续月供均低于调整前对应期次,且逐期稳定递减。借款人无需担忧本金偿还节奏变化,长期负担确有实质性降低。
□本地案例解析(以福州某购房者为例)
一笔360期房贷,已还33期,剩余本金约.76元,每月1日扣款。原执行利率5.19%,9月25日下调至4.3%。
第33期实还4176.12元(本金1018.32元+利息3157.80元); 原计划第34期仍为4176.12元; 利率调整后,第34期实际扣款升至4227.54元(本金1178.04元+利息3049.50元),增加51.42元; 进入第35期,月供回落至3794.33元(本金1182.26元+利息2612.07元),较第33期减少381.79元,并在此后各期保持稳定。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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