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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及福建各地保障性住房迎税收利好:多项税费减免政策10月起落地实施

自2023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将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福州、厦门、泉州等福建重点城市同步执行该政策,进一步降低保障房开发成本,加快“住有所居”目标在八闽大地的落地步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于9月28日联合明确: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将旧房转为保障性住房用途,且增值额未超扣除项目金额20%的,可免缴土地增值税。这一细则对福建存量资产盘活具有现实意义,尤其利于福州老城区危改类保障房项目推进。

针对运营端与消费端,政策亦全面覆盖: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因回购房源继续用于保障用途的,免征契税;个人购房者则按1%优惠税率缴纳契税。此外,所有保障性住房项目在福建全省范围内一律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福州及福建各地保障性住房迎税收利好:多项税费减免政策10月起落地实施(图1)

除住房领域外,支持高校发展的税收安排同样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相关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此举将惠及福州大学城、厦门大学等省内高教集聚区。

值得关注的是,本轮延续性税费支持政策涵盖多领域,执行期普遍延至2027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已集中发布包括铁路建设、医疗服务、农村金融、资源综合利用等在内的十余项延续政策,凸显稳经济、惠民生、促转型的综合导向。

福州及福建各地保障性住房迎税收利好:多项税费减免政策10月起落地实施(图2)

具体到产业环节:以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2024—2027年发行的铁路债券,企业投资者利息收入减半计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利息收入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及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统一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cj/2023/09-28/100867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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