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企业关注|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新规,福建市场主体迎来实操指南
9月1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过“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正式发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是自2008年《反垄断法》施行以来,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在经营者集中监管领域发布的首份系统性合规指导文件,对强化常态化监管、服务包括福州在内的全国企业规范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指引》立足监管实践与企业实际需求,围绕合规风险识别、管理体系搭建、制度运行保障三大维度,为企业提供可操作、分层次的参考路径。福建本地企业,尤其是福州自贸片区内活跃开展并购投资的科技型、平台型企业,可根据自身规模、治理结构、交易频次及现有合规基础,自主设计并动态优化内部集中审查机制。
该文件突出四大实践导向:其一,强化服务属性——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福建省市两级机构,定期走访调研、组织专题培训;其二,注重落地实效——不强制设立独立合规部门或重复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其三,坚持分类施策——充分尊重中小企业与集团化企业的管理差异,赋予福州等地企业更大的制度适配空间;其四,聚焦问题解决——首次嵌入典型并购案例解析,直观提示申报节点、控制权认定、营业额计算等关键风险点。
后续,市场监管总局将协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福州仲裁委、本地律协及商协会力量,面向闽东北协同发展区企业开展系列宣贯,并择优推广福建本土合规实践案例。同时加快构建合规评估指标、风险动态预警及政企常态化对话机制,持续提升反垄断治理的精准性与包容度。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cj/2023/09-11/100757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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