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福清×莆田涵江跨域协作:147万元生态修复金落地,“一库一湾”守护升级
世界地球日临近之际,一场聚焦闽东北生态共治的务实协作在福州与莆田交界地带展开。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与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专题推进会,围绕两地共管的“一库一湾”——东张水库水源地及兴化湾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梳理近一年协作成效,并现场签署深化合作新机制。此举既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福建沿海地区的生动实践,也为福州都市圈与莆田沿海生态协同治理提供了可操作、可推广的“福清—涵江样本”。
成绩单亮出来:49起刑事案件+74件公益诉讼,追偿147.2万元专项修复资金
自2024年8月福清、涵江两地建立“一库一湾”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以来,检力联动持续走深走实。会上,福清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文与涵江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黄良俊率队互晒“生态账本”:双方协同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9件,涉案人员88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4件;累计追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资金147.2万元,全部纳入专户用于受损区域系统性修复。这一组数字,印证着福州东部与莆田北部司法协作已从机制构想迈入实质见效阶段。

8.2亿尾虾苗入海:立体化修复让“一库一湾”重焕生机
生态修复不止于“赔钱”,更重在“见效”。在办案同时,两地检察机关同步推动增殖放流、水生植被恢复等替代性修复措施。截至目前,已联合组织大型增殖放流活动多次,向兴化湾及东张水库流域投放凡纳滨对虾苗8.2亿尾、鲢鳙鱼及本地经济鱼种143.44万尾。这些生物载体正加速重构水域食物链,助力水质净化与生物多样性提升——这是福建沿海地区少有的规模化、制度化海洋与水源地协同修复实践。
147.2万元专项资金叠加亿万级生物修复投入,构建起“资金补偿+生物修复+长效监管”的三维治理模型。该模式突破单一行政辖区壁垒,在福州与莆田接壤的生态敏感带率先落地,彰显了司法机关服务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主动作为。
签新协议立新规:线索共享、案件联办、信息互通成刚性要求
面对跨区域污染溯源难、证据固定难、责任认定难等现实瓶颈,会议直面问题、共商对策。双方一致认为:临时性协作难以应对系统性生态风险,必须将经验固化为制度。由此,《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服务闽东北四市一区“检护蔚蓝”联盟建设的实施意见》在现场正式签署。

新机制明确三大刚性流程:环境违法线索双向即时移送、重大疑难案件联合调查与协同起诉、办案数据与修复进展实时共享。例如,发源于涵江、流经福清的蒜岭溪一旦出现上游排污线索,福清方面可即刻启动响应预案;反之亦然。这种打破行政区划的闭环协作,有效堵塞了“上游污染、下游担责”“线索断档、办案脱节”的制度漏洞,为福州都市圈生态共保提供了机制支撑。
立足福州、辐射闽东北:“检护蔚蓝”联盟迈出关键一步
此次协作并非孤立行动,而是福州牵头推动的闽东北“四市一区”(福州、莆田、宁德、南平、平潭)“检护蔚蓝”生态检察联盟的重要实践支点。作为联盟中地理相邻、生态共联、协作最紧密的两个基层院,福清与涵江正着力探索一套标准化协作范式——涵盖线索移交时限、联合办案规程、修复效果评估标准等全链条要素。
这套源自福州东部与莆田北部交界地带的经验,未来有望在闽江口、三都澳、武夷山—鹫峰山生态屏障等跨区域重点区域复制推广,为福建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先导区贡献可验证、可迁移的基层司法方案。
守护家门口的碧水蓝天:每个人都是生态防线的一分子
司法利剑固然锋利,但生态保护终究是一场全民行动。从东张水库到兴化湾,清澈的水质、丰茂的滩涂、活跃的鱼群,离不开每一位福州、莆田居民的日常守护:不向雨水管网倾倒油污、不在禁渔期非法捕捞、发现偷排行为及时通过12309平台举报……这些看似微小的举动,正是筑牢闽东北生态安全底线最坚实的基础。
49起刑案、74件公益诉讼、147.2万元修复金、8.2亿尾虾苗——数字背后是司法机关的担当,更是对全社会参与的深切呼唤。在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莆田奋力打造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的当下,“一库一湾”的协同治理,正成为福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鲜活注脚。你愿意从哪一件身边小事开始,为福州或莆田的生态环境出一份力?欢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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