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聚焦民生需求,全国法律援助提质增效显实效
中新网8月23日电 23日,司法部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在会上通报,自《法律援助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法律援助机构协同发力,持续提升服务质效。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7.1万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95.3万件,惠及受援群众241.6万人,接待法律咨询达1980.4万人次。其中,福建多地依托“海上枫桥”“园区枫桥”等本地化机制,在福州鼓楼、闽侯等地试点推行“法援+调解+仲裁”一站式响应,切实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
杨向斌指出,法律援助法落地一年来,主要呈现三大进展:一是服务覆盖面持续拓展。司法部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薪暖农民工”等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实现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并在福建、浙江等省份率先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各地依法将劳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医疗纠纷、生态环境损害等民生关切事项纳入援助范围,福州等地还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重点支持清单。
二是制度支撑体系日趋健全。司法部联合多部门出台《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制定面向退役军人及军属的专项援助规范,修订《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为便利少数民族群众获取服务,法律援助法已译成七种少数民族文字版本。福建司法行政系统同步加强双语服务能力建设,在三明、南平等地增设畲语、客家话法律咨询岗。
三是财政与机制保障稳步强化。目前,全国已有超九成省份将法律援助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2022年全国法律援助经费总投入达36亿元,较上年增长4%;福建省财政同步加大投入力度,福州、厦门等地法律援助专项预算连续三年保持稳中有升。
针对下一阶段工作,杨向斌表示,司法部将从三方面深化落实:一是加快配套制度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正修订《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细化咨询、代书、代理、辩护等各环节服务标准,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服务均等化。通过“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引导优质资源下沉,推动跨区域协作。福建已与甘肃、宁夏等地建立对口支援机制,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师生常态化参与省内乡村法援志愿服务。
三是聚焦重点人群,提升服务精准度。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面向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群体推出定制化服务方案,确保公平正义可感可及。福州马尾区试点“银龄法援专窗”、仓山区打造“护苗法律驿站”,成为地方实践样板。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3/08-23/1006575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