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装修提取新政落地两周:260笔申请获批,发放超2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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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披露最新数据:自3月9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正式实施以来,仅两周时间,全市已有260笔装修提取业务完成审批,累计发放资金逾2200万元。这一成果,凸显了福州在推动住房保障从“购”向“住”延伸过程中的务实步伐。
过去,福州职工仅能就“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而所谓“大修”,须经专业机构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并涉及主体结构拆换——普通家庭的翻新、精装、局部改造等常规装修,长期被排除在外,“买房有支持、装修没渠道”成为不少福州缴存职工的真实困扰。

此次政策升级,将普通自住住房装修正式纳入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范畴,标志着福州住房保障体系迈入居住全周期服务新阶段。根据规定,缴存人及配偶在福州行政区域内购房5年内,且所购住房已取得有效购房证明并满6个月,即可一次性申请装修提取;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按房屋实际建筑面积核算,最高以144平方米为限。
以一套位于福州城区、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的自住新房为例,若账户余额充足,职工可依规提取18万元用于装修支出,切实缓解本地家庭装修资金压力。

福州同步优化车位提取与贷款利率认定规则
除装修提取外,新政亦对福州本地车位提取政策作出调整:取消原“2025年9月18日后购买”的时间节点限制,统一明确为——自取得合法有效的车位权属证明之日起3年内,且证满6个月后,即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在贷款支持方面,福州进一步扩大首套利率适用范围:除延续“购房所在县(市)区名下无房即享首套利率”政策外,新增两类情形可执行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一为省内出售自有住房后12个月内,在福州购房的改善型家庭;其二为多子女家庭在福州购置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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