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企业研发激励加码!建技术中心最高奖200万元,可叠加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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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3月26日讯(记者 颜澜萍)为加速构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福州市近期正式发布《关于扶持企业技术研发的七条措施》。该政策立足福州实际,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从平台建设、产品创新、主体培育、协同攻关等维度系统发力,全面增强本地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在研发平台建设方面,福州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给予阶梯式奖励:国家级200万元、省级70万元、市级30万元;工业设计中心同样适用该标准,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对应200万元、70万元、3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同一企业若在不同层级或不同类型平台中均获认定,各项奖励均可重复申领,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面向新产品开发应用,福州每年遴选不超过10项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市场前景良好的工业企业创新产品,每项给予50万元一次性支持。同时,对获得福建省首台(套)技术装备专项资金的企业,按省级补助额的50%配套奖励,上限100万元,助力“福州制造”加快迈向价值链高端。
在创新主体培育上,福州大力支持企业争创国家级荣誉:新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奖励200万元;获评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奖励100万元;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则奖励50万元。这些举措正推动一批扎根福州、深耕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加速成长为行业标杆。
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福州每年择优支持不超过20个已完成产业化落地的校企院所联合研发项目,按企业实际支付合作费用的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100万元。此外,对牵头组建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单位,按国家级(500万元)、省级(300万元)、市级(200万元)三档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同步享受中试服务收入30%的运营补贴(年度上限100万元),切实降低创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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