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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参保人注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今起实现跨省共济,福建家庭就医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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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9日,国家医保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正式发布《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5〕35号),标志着全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机制全面落地。该政策在当年度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已作重点部署,福州及全省各地医保部门正同步推进系统对接与本地化适配。

根据《通知》,跨省共济关系以自愿为前提,由职工医保参保人与其近亲属双向确认建立或解除;若参保人医保关系发生转移接续,共济关系将自动终止;同一参保人可同时与多位亲属建立共济关系,充分契合福建多代同堂家庭的实际需求。

福州参保人注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今起实现跨省共济,福建家庭就医更便利(图1)

共济资金使用范围明确:可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在异地就医购药时的个人自付费用,也可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由个人承担的保费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在共济额度内,共济人本人不得重复使用对应金额;关系解除后,未使用的余额将原路退回至其个人账户。

资金清算实行按月全额清分机制,参照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流程,由国家医保局统一清分、省市分级清算,并依托预付金制度保障时效性,清算规模动态调整,确保福建参保人在省外就医时资金流转高效安全。

为保障政策平稳实施,《通知》要求各级医保与财政部门强化协同监管,加快完成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三流合一”,并面向包括福州社区、乡镇在内的基层单位开展精准政策解读,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

(国家医保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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