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投资者关注!惠伦晶体财务造假遭广东证监局重罚,福州股民可依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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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及福州地区的股票受损投资者请注意:若您曾在相关时段买入惠伦晶体(300460)并产生亏损,现可依法启动索赔程序。您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维权——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浪券商基金”,或在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亦可下载新浪财经客户端,在首页入口即可快速提交材料。
一、案件核心事实:虚构营收超亿元,系统性造假致ST
2024年12月9日,广东证监局向惠伦晶体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其存在三项严重违法情形: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虚增营业成本与费用、虚增主营业务收入。三者环环相扣,形成“资金占用—伪造凭证掩盖—持续年报造假”的完整违规链条,最终导致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经查实,2020年度,惠伦晶体以设备采购、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向七家无真实业务往来的公司支付款项,资金经多层划转最终流入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关联方账户,累计占用金额达2833万元,期末余额2663万元,占当年披露净资产的5.12%。而该重大事项在2020年年报中完全未予披露。
为掩盖上述资金异常,公司在2021至2022年连续两年实施系统性财务造假:通过向供应商付款后虚构原材料入库、固定资产购置,并以结转成本、分期摊销等方式虚减利润、粉饰报表。由此,2021年、2022年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
二、索赔门槛明确,福州本地投资者可便捷参与
目前适格索赔区间已确定:凡于2021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4日(含当日)买入惠伦晶体股票,并于2025年4月25日起卖出或仍持有且产生实际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权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该时段覆盖福建、福州等地大量中小股东交易行为,符合地域适配性要求。
监管处罚同步落地:惠伦晶体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实际控制人作为主要策划者,被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三、专业支持:上海沪紫律所刘鹏律师团队承接福建地区索赔代理
本案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主导推进。刘鹏律师深耕证券维权领域19年(自2006年起),已成功代理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等300余家上市公司维权案件,在办案件超14000起,综合胜诉率达99.2%。其团队长期为福建、福州等地投资者提供远程立案、材料代审、跨省协调等全流程服务,助力本地股民高效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