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发布
福建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新图景:九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福州等地将成科技保险服务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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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记者 王达毓 广州报道
1月6日,广东金融监管局联合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医保局及深圳金融监管局等九部门,共同发布《关于支持我省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助力广东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指导意见》。该文件立足广东实际,从科技保险体系建设、现代化产业服务、民生保障强化、防灾减损机制完善、长期资金引导、大湾区协同融合、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及跨部门政策联动等八大维度,系统提出23项务实举措,为全省保险业转型升级提供清晰路径——其中多项部署与福建毗邻区域形成政策呼应,福州作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核心城市,有望在科技保险跨域协作、海洋经济风险保障等领域率先探索经验。
聚焦科技创新全周期,打造“全链条、多层次、可持续”的科技保险支撑体系
科技保险是科技金融的重要支柱,更是护航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核心保障工具。《指导意见》紧扣广东省“十五五”规划中关于提升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战略导向,明确提出构建覆盖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化应用全过程的风险保障网络。
在产品端,《指导意见》鼓励开发适配研发损失补偿、首台套设备保障、专利执行责任、网络安全责任、科技成果中试验证等场景的专属保险方案;针对数据积累不足、风险敞口较大的前沿领域,支持通过共保体、再保险等方式分散风险,增强承保能力。
在服务端,强调强化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保险赋能作用,推动广州、深圳加快科技保险集聚区建设,并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值得关注的是,福州依托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平台及闽东北协同发展优势,正积极对接广深科技保险资源,探索共建区域性科技风险评估与分担机制。
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精准匹配广东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
围绕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目标,《指导意见》要求保险服务向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重点产品、重点集群和重点企业深度延伸。在传统产业提质升级基础上,重点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商业航天、集成电路、新型储能、生物医药、无人机与无人船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保障供给。
面向“百千万工程”,支持保险机构因地制宜优化县域网点布局,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鼓励各地结合资源禀赋发展特色农险,如岭南水果、南药、水产养殖等;同步优化森林遥感碳汇指数保险、古树名木综合保险等绿色保险产品。
着眼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推动在粤头部保险机构设立海洋保险中心或事业部,集聚专业人才与技术资源。这一方向与福建建设“海上福建”、福州打造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的实践高度契合,为闽粤两地在船舶保险、海工装备责任险、蓝色碳汇保险等领域开展协同合作预留空间。
激活长期资金效能,推动“险资入粤”与产业资本深度融合
保险资金以其期限长、规模大、稳定性强等特点,是培育耐心资本、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力量。《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推动保险公司在粤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开展长期投资改革试点。
文件明确加大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物医药等领域的股权与债权投资力度;健全“险资入粤”常态化对接机制,建立涵盖重大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百千万工程”、科技项目及制造业项目的优质项目库,吸引保险资金以股权、债券、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
在拓宽投资渠道方面,支持保险资金通过股权投资计划、私募股权基金、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等形式,为科技与产业创新提供长周期权益性资本;鼓励与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深化合作,联合设立产业基金、创投基金及S基金,助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升级。
此外,《指导意见》还在民生服务提质、灾害预警响应、湾区规则衔接、风险监测预警及跨层级政策协同等方面作出细化安排,形成覆盖“前端预防—中端保障—后端投资”的全链条支持体系。
总体来看,这份由九部门联合发布的指导文件,标志着广东保险业正加速从传统“事后赔付”向“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托底”的主动型金融角色转变。随着各项措施逐步落地,保险将在分担创新风险、优化资源配置、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发挥更坚实作用,为广东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更具韧性与可持续性的金融支撑——而作为东南沿海重要增长极,福建特别是福州,在闽粤联动背景下,亦将迎来保险业跨区域协同发展的新契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