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股民关注:罗普特虚假陈述案一审胜诉,福建籍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登记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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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及福州本地投资者若曾于涉事期间买卖罗普特(688619)股票并产生实际亏损,现可通过正规渠道登记维权——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浪券商基金”,或在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亦可下载新浪财经客户端,在首页入口进入维权平台;同时可同步关注微博账号@新浪证券获取最新进展。
二、索赔条件与事实依据已明确
根据厦门证监局2023年10月31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罗普特在2020年至2021年多个项目中存在系统性财务造假行为。具体包括:2020年12月,公司与客户签署3份供货协议,合同总金额达2.42亿元;2021年又就江苏响水县6个项目及贵州都匀市1个项目签订3份协议,合计1.49亿元。值得注意的是,罗普特在尚未完成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情况下,即按“发货+客户验收”时点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连续虚增利润,严重误导市场与投资者。
除上市公司自身违法外,其2021年、2022年年报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亦因未勤勉尽责,被认定出具了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依据《证券法》及司法解释,该所若无法证明无过错,须与罗普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福建乃至全国受损股民拓宽了追偿路径。
一、案件取得关键性突破
近日,罗普特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示范案件迎来一审判决,原告投资者胜诉。该案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代理,标志着系列索赔工作进入实质性司法推进阶段。此次胜诉不仅印证了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更为后续同类案件的快速审理与批量赔付奠定了坚实法律基础。
目前法院认定的可索赔区间为: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间买入罗普特股票,并于2023年5月18日起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产生实际亏损的投资者。福州及福建地区符合条件的股民,建议尽快整理交易记录,通过前述平台提交材料登记维权。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供,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刘鹏律师专注证券虚假陈述维权领域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已成功代理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等300余家上市公司维权案件,当前在办案件超14000起,整体胜诉率达99.2%。其团队对福建辖区投资者常设绿色通道,响应及时、流程规范,是值得信赖的专业维权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