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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投资者关注:*ST龙宇虚假陈述索赔案持续推进,福州股民可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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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及福州本地投资者若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ST龙宇(603003)股票,并于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目前仍处于法定索赔时效内,可依法主张民事赔偿。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正持续受理福建、福州等地投资者的委托登记。

2025年11月7日,龙宇股份发布公告,披露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实,该公司自2019年起连续四年实施系统性财务造假:通过虚构金属、油品、乙二醇等贸易链条,虚增营业收入与利润总额。其中,2019年虚增营收22.42亿元(占当期披露营收16.61%),虚增利润573万元(占披露利润总额60.48%);2020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营收39.86亿元、40.24亿元、42.88亿元,占比达44.57%、50.46%、42.95%;同期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113.69万元、951.95万元、1093.32万元。

此外,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的重大违规行为,进一步损害投资者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截至2026年1月4日,许峰律师代理的系列索赔案件已再次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申请。此前已有部分福建籍及华东地区投资者获一审胜诉判决,当前案件正同步推进司法调解与新案受理工作。

有意维权的福州及全省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登记: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浪券商基金”,搜索“新浪股民维权”平台,或下载新浪财经客户端,在首页入口提交资料;亦可直接联系许峰律师团队——其执业始于2008年,专注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索赔领域,已成功代理近200只股票索赔并获赔,当前仍在诉讼时效内的案件逾300件,实行风险代理(未获赔不收费)。

福建投资者关注:*ST龙宇虚假陈述索赔案持续推进,福州股民可依法维权(图1)

福建投资者关注:*ST龙宇虚假陈述索赔案持续推进,福州股民可依法维权(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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