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撤单逾一年后,大昌科技再战创业板,奇瑞成第一大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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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前面那一遭创业板 IPO 撤单,时间过去了超过一年,安徽大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被简称为“大昌科技”的这家公司,又一次出现在了 A 股的门前。最近这些日子呢,深交所的官网有这样的显示,公司的创业板 IPO 已经获得了受理。在这次冲击上市的背后情况是,大昌科技的第一大客户是奇瑞汽车,它为大昌科技贡献了差不多五成的营收。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再战”创业板,大昌科技作出更换保荐机构的举动,换下原来的机构,换上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简称为“中银国际”的那家公司。并且啊,在上一轮IPO的时候,大昌科技的保荐代表人,因为有关公司的一些事项,被采取了约见谈话这种自律监管措施。
奇瑞稳居第一大客户
大昌科技创业板IPO于近日获得深交所受理。
据悉,大昌科技着重开展汽车零部件以及相关工装模具的研发工作,推进生产进程,进行销售活动,其主要产品涵盖车身结构件总成,包含底盘组件以及相关工装模具 。
面对此次冲击上市背后的情况,大昌科技的业绩展现出有一定程度波动的态势。从财务数据能够看到,在2022年到2024年期间,大昌科技的营收情况分别是约为8.16亿元,还有约为12.55亿元,以及约为11.71亿元;而对应达成的归属净利润分别是约为7353.61万元,和约为1.04亿元,以及约为9140.41万元。到了2025年前三季度的时候,大昌科技营收约为8.15亿元,对应达成的归属净利润约为5801.62万元。
汽车零部件及工装模具,其中的行业前景很广阔,然而当中竞争也会变得更加激烈,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叫做袁帅,他表示,只有那些持续投入研发,并且优化产品结构,同时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企业,才能够在未来市场里占据优势。
另外,大昌科技的大客户依靠情形相当醒目,详细来说,在报告期之内,大昌科技面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在当期主营业务收入里所占的比例依次是89.24%、88.9%、87.33%以及80.71% ,当中,朝着奇瑞汽车的销售收入,于当期主营业务收入里所占的比例依次是57.18%、56.95%、59.05%以及51.89% 。
招股书表明,在报告期的各个期间,大昌科技主营业务收入在营收中所占的比例,分别大概为 92.59%、94.86%、94.3%、94.09% 。经过计算得出,处于 2025年三季度 ,大昌科技针对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据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75.94% ,而对于第一大客户奇瑞汽车的销售收入,在当期营收里所占比例约为 48.82% 。
针对这种情况,大昌科技方面于招股书中表明,汽车零部件行业通常具备客户集中度比较高的特性,汽车主机厂为确保汽车性能以及质量的稳定性,对于零部件供应商有着相对严格的资格认证要求,认证的门槛很高,而且认证所需的周期很长,零部件供应商一旦通过了认证,便会与主机厂构建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与此同时,大昌科技存有应收款项金额颇为大且集中度也是较高的状况 并且主要是集中于奇瑞汽车、广汽集团、广汽本田等车企 招股书表明 在报告期各期末 大昌科技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是4.45亿元、7.81亿元、6.61亿元和6.4亿元 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依次分别为29.99%、41.42%、36.58%和34.2% 。
上轮IPO保荐代表人被约谈
曾经,在这一回的 IPO 申请被受理以前,大昌科技是有过冲击创业板上市的过往经历的。依照深交所官网所表明的情况显示,大昌科技前一次关于创业板的 IPO 是在 2023 年 6 月 27 日的时候获得受理的,紧接着在同年 7 月 24 日的时候进入到问询阶段了,然而最终却是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进行撤单操作了。
较之前那次申报的信息而言,大昌科技在这一轮的首次公开募股中,打算募集的资金数额从3.74亿元增加到了5.02亿元,减掉发行所产生的费用之后的净额,将会全都投入到合肥汽车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里(第二轮计划),新工艺智能化底盘的生产流水线以及冲焊生产流水线的建设项目,每年能够生产50万套汽车底盘悬架总成件以及每年能够生产30万套车身焊接总成的项目,还有补充流动资金这几个方面 。
另外,大昌科技此次进行的 IPO,还对保荐机构做了更换,把上一轮 IPO 时的保荐机构国元证券,换成了中银国际,而保荐代表人也发生了改变,从武军、陈超,变更成了刘丽、史丰源。
需要特别指出的事,在大昌科技此次IPO申请被受理以前,是在2025年8月的时候,深交所官网公布了针对武军、陈超采取约见谈话这种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在那个时候,深交所表明,于2023年6月27日,深交所接受了大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经调查发现,大昌科技存在这样一些情况:没有充分披露针对第一大客户的返现事项,部分返现金额存在跨期现象,研发相关内部控制以及会计处理不规范,财务内控也不规范。武军、陈超在执业过程中,没有对这些情况予以充分关注,也没有进行审慎核查,所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另外,武军、陈超能还存在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关于控制权,在招股书签署之时,钟华山直接持有大昌科技百分之五十七点六九的股份,能够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所以钟华山是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从大昌科技成立开始一直到现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过变动。
对于相关状况,北京商报的记者朝着大昌科技那边发送了采访函以开展采访,公司那边宣称:“当下,公司所公布的招股书已经针对公司各个方面的综合情形进行了极为详尽的阐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