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1月6日召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6-001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担保公告内容,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也不存在误导性陈述,更不再有重大遗漏,且要遵循其内容的真实性,还要兼具准确性,同时具备完整性,依法依规承担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也是如此这般践行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为,地处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之处,名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中心中的亚洲厅。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了会议,特别表决权股东也出席了会议,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同样出席了会议,并且要说明他们各自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那些出席此次会议的股东,其手里执有的有关表决权的数量,在公司表决权总量之中所占取的比例,已是减去了一直到股权登记那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里的二百零四点一一三九万股股份之后的数值。
表决的方式是不是契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由谁主持的情况呀,等等 。
本次股东会,是由董事长何洪臣先生来主持的,会议表决所采用的方式,是现场投票跟网络投票相互结合着去进行的。本次会议在召集方面、召开方面,是契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治理议事规章》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情形之内符合要求的 。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董事会秘书,候磊先生,出席此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这次会议呢!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的名称是,那个为关于公司改变、变动注册资本,拿去修改、订正和修订《公司章程》,而后去办理、经办工商方面的变更、更改登记的,这样一个议案 。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归属特别决议议案范畴,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其所持表决权达2/3以上,进而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讷敏、何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的律师觉得,公司此次股东会的召集以及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还有会议表决程序,都契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是合法且有效的。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