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由外资代持,隆源股份过会引关注,涉税等问题未回应
股权是由外资股东进行代持的,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被简称为“隆源股份”的那个公司,到底是不是能够享受到中外合资企业所拥有的待遇呢?
北交所的官网表明,在2025年12月25日的时候,隆源股份成功具备了过会的条件。对于此次的IPO,隆源股份打算募集资金5.6亿元,将其用于汽车零部件的扩产项目以及研发中心的建设项目。
时代商业研究院留意到,隆源股份刚成立时,是由实际控制人林国栋跟台岛籍好友胡永明一起设立的,还享有中外合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可是仅仅过了两年多,胡永明就按“零对价”把股权转让给了林国栋,原因是胡永明的股权是代林国栋持有的,不过在这次IPO过程中,保荐机构国金证券(.SH)却没有给出资金流转的具体证据。
此外,在2022年至2024年这个时间段,还有2025年上半年的各个期末,也就是所谓的“报告期”。在这段时期内,国金证券针对隆源股份寄售库存商品的监盘比例,一直都处于四成以下。并且,它还曾经低到了0.23%。这种情况引发了北交所对于收入确认准确性的关注。同时,保荐机构核查工作的勤勉尽责能力也遭到了质疑。
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还有2026年1月6日,针对涉税风险、收入确认准确性等相关问题,时代商业研究院给隆源股份发送了邮件,并且尝试致电进行询问。然而一直到发稿的时候,那个公司都还没有回复相关问题。
实控人好友助力“合资身份”,或存税务合规风险
据招股书表明,隆源股份主营事务是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制,以及生产,还有销售,其产品主要运用在汽车发动机系统,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汽车转向系统等方面。
隆源股份,在历史进程里,曾是中外合资企业,于2020年9月,发生变更,成为内资企业,而在变革之中,存在一段实控人林国栋涉老友的往事。
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表明,在2006年7月的时候,林国栋于设立隆源股份先前的叫隆源有限之时,打算成立一间中外合资企业。紧接着,他寻觅到了来自台岛籍的多年老友胡永明,一起凭借自有资金进行出资,从而成立了隆源有限。其中,林国栋、胡永明两人分别持有隆源有限75%、25%的股权,这25%对应着90万元的出资额,标点符号为句号。
然而,胡永明所持有隆源有限百分之二十五的股权,乃是林国栋委托胡永明代为持有,胡永明仅仅只是名义上的股东,可是隆源有限却获取到了“中外合资企业”这样一个身份。
招股书有这样的显示结果,为了将上述代持关系解除掉,时间来到了比两年稍短之后的2008年5月,这时林国栋进行了出资行为,这次出资的目的是成立一家名为香港兴隆实业有限公司的公司,这家公司简称为“香港兴隆”。而在成立这后的2008年7月,香港兴隆又做出了一个行为,它以90万元这个价格受让了胡永明所持有隆源有限25%的股权,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这笔受让股权的价款却并没有进行实际支付。

对这一情况,隆源股份在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里表明,胡永明代持股权相应的出资是他用自有资金来出资的,而且是林国栋向他做了偿还,在上述股权转让之后,胡永明就不再持有隆源有限的股权了,林国栋和胡永明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解除了,香港兴隆不需要向胡永明支付价款。
然则,保荐机构乃是国金证券,隆源股份自始至终都没能提供证据得以证明,哪证据用以表明2006年之际林国栋向胡永明偿还出资款,此证据是银行流水,亦或是转账凭证,又或者是任何具备法律效力且能证明资金流转的凭据,反倒是依据胡永明所出具的确认函,进而认定代持关系已然解除,原始出资要么欠缺明晰。
需要予以关注的是,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表明,鉴于隆源股份在成立初期属于中外合资企业,所以在2006年至2020年这个时间段内,它持续享受着中外合资企业的待遇,并且依据当时仍然有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享受了相关时间区间为2007年至2011年的“两免三减半”这一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前两年是免税状态,而后三年税率减半 。
然而,胡永明一直以来仅仅只是名义上的股东,股权实际上是由代林国栋持有,并且香港兴隆也是林国栋百分百持股(实质是内资),那么隆源股份可不可以享受到中外合资企业的税收优惠,那就得打一个问号了。
首轮审核问询函里,北交所曾有质疑,要求隆源股份去说明,其享有的和中外合资企业有关的税收优惠,是否契合规定。
隆源股份作出回复,说明其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时,所涉及的设立事项,以及历次变更事项,都已经被商务部门与宁波市政府依法进行了核准,该公司按照规定,享受了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免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存在违规去享受税收优惠相关情形。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锡海达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被简称为“海达光能”的那家公司,在其主板 IPO 期间,同样出现过类似的情形,并且还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这一情况引起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重点关注。
海达光刚开始成立的时候,实际控制权人朱全海拜托外资股东澳门新华海代他持有公司百分之十八的股权,澳门新华海出资的十八万美元是朱全海按照当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转账到澳门新华海实际控制人邢增毅境内个人的账户,邢增毅借助境外资金弄对以公司进行出资,澳门新华海并没有实际进行出资。
针对于此,上海证券交易所曾经要求海达光能去说明相关税收类优惠或者政策方面支持是不是有着被追回、被退回或者为被处罚的风险,海达光能采用了与隆源股份几乎一样的说法予以了回复。
然而,于海达光能给出问询回复文件过后一年有余,它挑选主动将材料撤回,于是 IPO 在此情况之下终止了。
寄售库存商品监盘比例偏低,保荐机构2025年两度被罚
于国金证券而言,除了股权代持这一问题之外,针对隆源股份库存商品所进行的监盘核查,同样是十分引人注目的 。

第二轮问询回复文件表明,处于寄售销售模式时,隆源股份最近那一期,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所占比例出现了上升情况,国金证券针对报告期各个阶段的寄售库存商品,监盘比例分别是0.23%,36.79%,25.70%,13.90% 。
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里面,针对这样情形的状况,北交所向保荐机构提出要求,要其说明各期之中针对于寄售之库存商品监盘比例比较低的缘由以及合理性质,而且都以这种方式呈现出来 。
国金证券作出回复,称寄售库存商品的盘点比例相对较低,这主要是因为在各期末,存在着在途、已领用未结算等情况,而这些无法实施盘点的寄售库存商品余额较大,并且占比也较高。在剔除上述无法实施盘点的寄售库存商品余额之后,各期末寄售库存商品的盘点比例分别呈现为0.47%、83.36%、71.56%、40.21% 。
国金证券又表示,隆源股份处在上市工作前期准备时期,并且部分寄售仓处在境外,去组织员工以及协调客户开展寄售仓库盘点的工作困难程度相对比较大,所以保荐机构仅仅挑选了一个国内寄售仓实施了监盘程序。
再者,于综合考量海外寄售仓库跟公司日常开展的对账核对工作实施成效显著,2023年末以及2024年末实际监盘比例偏高并且未察觉到异常状况,针对2025年6月末对账数据予以复查未发现异常等诸多因素的根基之上,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全面判定海外寄售仓的存货存有差异的风险偏低,所以未针对海外寄售仓执行监盘的程序。
到了审议会议之时,北交所再度提出问题了,要求隆源股份去说明寄售模式之下收入确认时点那里的准确性,并且,要求保荐机构展开核查之后给出明确的意见。
在实际情况当中,二零二五年的时候,国金证券以及部分保荐代表人,曾经因为进行核查的时候,存在不充分以及不到位的状况,而两次受到了处罚 。
显示在2025年3月发布的那个处分决定书当中,国金证券以及两名保代程超、宋乐真,于想念食品发行上市申请的过程的期间,存在着多项核查程序方面的缺陷,致使相关信息披露变得不准确有偏差,于是上交易所作出决定,要对国金证券予以公开谴责,并且对两名保荐代表人处以24个月执业限制这样的处罚。
说来也巧,就在同一年的年末时候,于飞潮新材 IPO 的项目当中,由于核查的程序那里存在着明显缺失而且还有不到位的状况,国金证券有两名保荐代表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了监管警示 。
根据Wind数据所呈现的情况,国金证券在2025年这一整年当中,其保荐项目出现撤否的比率达到了18.42%,于保荐数量位列前十的那些券商里面,该撤否率处于排名前三的位置;详细来说,要是具体到首发项目这一方面来看的话,其撤否率达到了23.81%,在保荐数量前十的券商当中,此撤否率同样是排名前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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