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关键词搜索入口

福州主播解约后抖音账号归属引争议,台江法院明确权属规则

当主播与MCN机构终止合作,其运营的新媒体账号究竟归谁?这一在福建数字内容产业中日益频发的纠纷,近日由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作出清晰回应。

法院指出:账号权属以注册及实名认证主体为准,不因企业认证或资金投入而自动转移。

本案源于2022年5月,福州本地一名拥有数万粉丝的带货主播小明(化名)与福建某文化公司签订品牌直播代运营协议。合同约定,小明以其个人名义注册并运营的抖音账号B,为该公司旗下A账号所售商品提供直播支持;文化公司则按销售额比例支付运营管理费用。

合作期间,为提升商业转化效率,小明将个人账号B申请开通抖音企业号认证,文化公司为此缴纳作者保证金,并投入人力与推广资源。但至2022年11月,因文化公司长期拖欠费用,小明单方解除合同,并同步取消企业号认证。

2023年7月,该福建文化公司向台江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对账号B享有实质权益——理由包括曾完成企业认证、承担保证金及运营成本,并显著提升账号商业价值,请求判令小明返还账号控制权。

庭审中,小明强调:账号B由其本人实名注册、绑定手机号、掌握全部验证信息,具备不可替代的人身专属性;企业认证仅为功能拓展,不改变权属基础。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合同未就账号权属作出特别约定,亦未授权文化公司对账号B实施管理或运营。账号的注册主体、实名信息、登录权限均指向小明个人,其人身依附性突出。即便存在企业认证及资金投入行为,亦不能构成权属变更的法律依据。据此,驳回文化公司关于账号使用权及财产权益归属的全部诉求。(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佳盈)

分享更多
2

同栏推荐

跨栏推荐

跨栏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