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近邻莆田:木兰溪畔养鳗场暗管排污被重罚19万元
位于福建莆田仙游县度尾镇的莲花泉养鳗场,因私设隐蔽式L型地埋排放口,将未经处理的养殖废水直排入北侧水渠,最终汇入木兰溪——这条流经莆田、滋养闽中平原的重要河流。7月9日下午,执法人员现场查实,该排放口藏于围墙下方,利用两根PVC管作为启闭装置,具备高度隐蔽性,且未作封堵。
仙游环境监测站对关键点位开展采样分析:L型排放口总磷浓度达2.90mg/L;西侧连通水渠为2.89mg/L;外环境水渠中段亦高达2.30mg/L。上述数值均远超《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一级)规定的0.5mg/L限值,确证废水未经有效处理即外排,已对木兰溪流域水质构成实质影响。
执法闭环清晰,整改落实到位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记录及监测报告等完整证据链,依法认定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以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随即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复检确认,该养鳗场已彻底拆除违规排放设施,完成整改。本案从发现、取证、定性到处罚,程序规范、依据充分,体现了福建生态环境执法的严谨性与执行力。
依法裁量,19万元罚款彰显监管刚性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并结合《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综合考量污染持续时间、排放去向(直通木兰溪)、危害后果等因素,最终作出罚款1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此举亦呼应福州都市圈生态共保机制下,对跨区域重点水系的协同治理要求。
警示全省水产养殖业:绿色转型刻不容缓

木兰溪作为福建“母亲河”之一,其水质安全关乎莆田、福州乃至整个闽中生态屏障功能。本次处罚不仅是一次个案纠偏,更是面向福建全域水产养殖行业的明确信号:尾水处理不是成本负担,而是生存底线。
建议养殖主体加快技术升级,引入智能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尾水排放全过程可控、可溯、达标;同时,福州、莆田等地正推动建立区域性养殖尾水集中处理试点,助力中小规模场户合规运营。
公众监督同样是守护木兰溪的关键一环。若发现疑似违法排污线索,可通过12369平台或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及时举报。唯有政府监管、企业履责、公众参与三方协同,方能守住福建绿水青山的底色,支撑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
您如何看待当前水产养殖企业的治污难点?是投入压力所致,还是技术适配不足?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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