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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38位红旗车主合格证被押无法上牌,多次致电客服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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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青松 曾炳光 文/图

3月16日上午,漳州红旗车主代表彭女士告知海都记者,“又过去半个多月了,我们的新车合格证依旧没有丝毫音讯。”,当下在漳州还有38位红旗车主没办法给自己全新的爱车“登记注册”。自2025年年底提车直至现在,由于经销商把车辆合格证抵押给银行,致使合格证长时间无法归还,车辆一直挂不上牌照(详见“智慧海都”报道《》)。

近日,车主们多方求助未成功,之后向龙文区法院提起集体诉讼。2月27日,2月28日,3月16日,海都记者多次拨打红旗汽车全国客服热线(400 - 817 - 1717),客服回应一直停留在“记录反馈”、“敦促经销商”方面,未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

维权路漫漫 记者三次致电客服

2月27日,海都的记者拨打红旗汽车全国客服热线(400 - 817 - 1717)去进行反映,电话那头的客服人员声称了解了情况,还会把情况反馈给“厂家对应的负责部门”,目的是帮助客户解决问题,然而却没有给出任何具体的跟进时间。第二天,记者又一次致电,红旗客服解释说,“体验中心还没有联系到(客户)”,并且表示要 “催促”。

3月16日,海都记者第三次给红旗客服致电,追问相关进展,客服称在内部开展了初步调查,涉及案例属个例,且都源自同一家门店,说“已责令经销商暂停经营活动,帮忙其优化并制订妥善的解决方案”,还表示“在持续跟进之中”。然而当记者追问具体的解决方案以及有无解决时间表时,客服没法给出明确的承诺。

漳州38位红旗车主合格证被押无法上牌,多次致电客服维权(图1)

车主在店内沟通(资料图)

最新进展:车主已起诉4S店及银行

3月16日,海都记者经由龙文区有关部门得到消息,其已积极去协调汽车厂家以及涉事银行前来漳州进行沟通以解决问题,然而却并没有取得成效,接下来,他们会帮助消费者借助法律途径去维护自身得到合法权益。

车主彭女士说道,最近,已经是有30名来到现场递交材料的车主,向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而另外8名没有来到现场递交材料的车主,同样也会去整理材料然后起诉。

是在3月17日的下午时分,彭女士告知了海都记者,龙文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这起案件。

新闻延伸:汽车合格证不是一项财产,能不能质押?

依据起诉状,漳州宏旗4S店,为达成融资之目的,同银行订立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之后,又与第三方监管公司签署协议,把所售车辆的合格证,以及全部原配车辆钥匙,当作担保物,质押给了银行。

这表明,当消费者将车款付清,把车辆提走之后,车辆的“身份证”以及“钥匙”,依旧被银行予以扣留。4S店由于资金方面存在问题,没办法进行赎回,进而致使车主没办法获取合格证。然而车主们在购车的时候,对于此种质押行为根本毫不知情。那些起诉的车主觉得,在将全款付清以后,他们就已经取得了车辆所有权,有权利要求银行把合格证以及钥匙返还。

漳州38位红旗车主合格证被押无法上牌,多次致电客服维权(图2)

未上牌的红旗汽车(资料图)

在福建析律律师事务所,任职的林永清律师有这样一番看法,按照《民法典》以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里相关规定来看,把车辆合格证交付出去属于卖方应尽到的法律赋予的义务,而且这个必须是随着车辆一起交付的。车主绝对是能够要求漳州宏旗4S店继续去履行合同的,也能够要求法院判定4S店马上交付合格证,还要协助完成上牌事宜,同时对违约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该案的车主,已然取得了车辆的所有权,银行对于汽车合格证,是基于质押权而进行占有的,然而质权的客体,必须是能够被人力所支配的,并且具有独立经济价值,能够单独作为交易对象的物品,汽车合格证并非一项财产,其本身不具备交换价值以及商品流通性,是不能成为质押财产的。此外,车主购买案涉车辆的时候,并不知晓银行是以质押的方式占有合格证的,车主成了善意第三人,所以,车主能够基于物权行使从物返还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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