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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技成果转化新政 21条措施助成果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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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发布了《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加快推动经济结构升级的若干措施》的16条硬核举措,其中,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措施,成为了引发业界关注的一大亮点。实际上,厦门市在今年1月,就已经出台并实施了《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对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出了具体目标任务。

《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依循“全链条贯通、全要素激活”的总体思路,着重围绕激活创新源头这一方面,推进赋权松绑这一方面,强化企业主体这一方面,繁荣技术交易这一方面,打造平台矩阵这一方面,健全服务监管这一方面提出21条措施,进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重点解读

激活创新源头

保障科技成果高质量供给

聚焦“没成果”这一难题,聚焦“没钱转”这一难题,聚焦“自主研发难”这一难题,提出接力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这一条款,提出遴选高层次人才挂职“科技副总”这一条款,提出支持组建“首席科学家 + 科技有副总”人才攻关联合体这一条款,提出“财政 + 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这一条款,提出推动“创新飞地”双向赋能这一条款,推动人才携带成果资源向产业一线流动。

亮点

1.构建完备的“种子期到初创期,再到成长期,直至成熟期”科技型企业接力式支持体系,首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信用贷款,将其纳入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科技创新子基金支持范畴,并且建立分档补偿机制,经银行评估后能够按照规定获取最高 1000 万元信用贷款,给予借款企业年化 1%的利息补贴。

2.推出一项名为“科技副总”的制度,此制度是从全国范围内的高校院所去选聘高层次人才,让这些人才到企业进行挂职,其聘期最长能够达到3年,每年会给予最高5万元的工作保障经费,要是考核为优秀的人员,是可以被认定为厦门市高层次人才(C类)的。同时,鼓励各个区为从外地来到厦门的“科技副总”提供任职的那段期间之内的免费住宿。还有啊,“科技副总”所带领的进站博士后能够获得最长为两年,每年最高15万元的生活补助,并且不会占用所在工作站的补助名额。

推进赋权松绑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长效激励

直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不敢转”这一具体问题,提出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举措,激发科研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针对“不愿转”的具体问题,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举措,以达激发之效。围绕“不会转”的具体问题,支持事业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成果转化举措,来激发积极性。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人员评价激励制度举措,针对相关具体问题。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和转化贡献人员奖励举措,也是针对具体问题,最终激发科研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

亮点

厦门科技成果转化新政 21条措施助成果落地(图1)

1.对于高校院所里,主要从事应用研究方面的科研人员,以及从事试验发展的科研人员,还有从事中试熟化的科研人员,以及从事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会把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评价指标当作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并且加大其权重。当作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并且加大其权重。当作奖励评选的重要依据,并且加大其权重。高校院所依据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需要,能够自主设置技术转移转化专业技术岗位。

2.支持高校院所,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统一开展技术推广,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开展技术投融资,开展技术供需对接,开展产品资质申报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

强化企业主体

激发科技成果转化核心动能

对着企业跟高校院所那种不是一起合作各自干各自的事儿,还有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动力不够、能力欠缺等问题,按照企业的需求来定方向,给出加强企业起主导作用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去支持企业把高新技术成果给转化掉,推动国有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这般三项举措。

亮点

1.对企业所承担的,属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范畴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按照企业实际获取的国拨经费,给予最高达50%的配套支持,其中,针对项目牵头企业的国拨经费(此经费不涵盖转拨给其他单位的资金),其配套比例提升至最高为1:1。

2.若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企业委托的研发投入,达到300万元(含)以上,这样的研发项目,能够被认定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繁荣技术交易

构建高活力技术转移转化体系

瞄准科技成果“不会转”“不愿转”这一难题,提出了鼓励开展技术交易的条款,提出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激励的条款,提出了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发展的条款,这3个条款,借助支持建设高水平的技术转移机构,借助支持建设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通过培养“懂技术、懂市场、懂金融”的复合型技术经理人,来达成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目的。

亮点

1.那些被认定成为市级技术转移机构的,在开办的第一年,能够被给予最高达100万元的办公经费,而在其稳定运营满一年之后,还能够被给予连续2年、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运营经费支持。

厦门科技成果转化新政 21条措施助成果落地(图2)

2.技术经理人若促使技术合同达成交成状态,依据合同金额去给予百分之零点一的奖励,针对单个技术经理人而言,一年的奖励金额上限为二十万元。对获取重大贡献的、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技术经纪专业人才,予以支持,使其被纳入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体系之中。

打造平台矩阵

畅通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渠道

其一,提出系统布局概念验证中心这一措施,其二,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这一措施,此二者贯穿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全链条,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去建设服务平台,依据运行成效来给予经费支持,提供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专业技术服务支撑。

亮点

1.对建设专业领域概念验证中心予以支持,该中心要为早期呈现的科技成果,供给技术可行性以及商业可行性的“双验证”服务。一旦被认定成为市级概念验证中心,依据绩效评估得出的结果,给予每一家每年最高达100万元的运营经费支持。

2.被纳入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的,会给予最高达2000万元的资金予以支持;平台建成之后,则实行每3年进行一回绩效考核,若等级评定为优秀、良好的,能够依据年度技术服务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3年累计起来最高300万元的运营经费支持,而优秀平台还能够借助科技计划项目获取提升改造资金。

健全服务监管

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生态

想出打造智慧化的“科创大脑”这一提议,确立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这一举措,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这一条款,重点在于推动资源共享,完善容错机制,达成政策、技术、资金、服务的高效匹配与对接,减轻科研人员和转化主体的后顾之忧。

亮点

“鹭创通”平台被升级成智慧化的“科创大脑”,将科技成果、研发机构、政策资源等予以整合,构建起智能数据底座,提供技术与需求的智能对接服务,进行政策的精准推送,设有成果超市等服务项目,终而打造出“一体化”的智能服务平台。(记者 吴君宁 通讯员 孙卓 罗蕾 张绍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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