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第四批典型案例通报:福建化工园区环境问题引关注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于近期全面启动。5个督察组分别进驻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五省开展现场督察工作。12月22日,督察组集中公开通报第四批5个典型问题案例,旨在强化震慑效应,压实整改责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其中,福建省闽江流域部分化工园区环境违法问题被列为重点通报内容。
此次通报坚持问题导向,督察组通过实地核查、调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精准发现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尤其聚焦不作为、慢作为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顽疾,包括敷衍整改、虚假销号、监管缺位等情形。
在福建,督察发现闽江流域部分化工园区存在违规建设现象,相关园区环境管理松懈,地方主管部门在达标认定环节把关不严、核查不实,导致一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长期未得到有效遏制。作为福建生态安全的核心屏障和全省重要水源涵养区,闽江流域的生态保护成效直接关系福州及全省高质量发展成色。
河南省许昌市长葛经济技术开发区、平顶山市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气污染治理滞后,存在违规新增钢铁产能、淘汰落后设备执行不到位、非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等问题,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力。
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尽管《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明确将基干林带纳入海防林严格管理,但部分市县执行走样。数据显示,近十年全省规划保护的海防林长度由1051公里缩减至940公里,面积从14150公顷下降至10998公顷,侵占毁坏问题尚未根治。
甘肃省白银市部分县区矿产开发失序,违规开采频发,资源利用粗放,生态修复流于形式,甚至对沿线文物本体及历史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青海省则暴露出退化草原修复项目前期论证不足、验收标准宽松、后期管护缺失等系统性短板,修复实效大打折扣。
本次通报的每个案例均涵盖基本情况、主要问题、原因剖析,并配有现场图片与影像资料。目前,各督察组正进一步核实细节,后续将依规推进问责与整改督导。(记者刘毅、寇江泽、董丝雨)
《人民日报》(2023年12月25日 第1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