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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区原书记郑子记被查:福建纪委监委通报严重违纪违法案

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日前对福州市仓山区委原书记郑子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该案是福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净化福州政治生态的重要体现。

调查显示,郑子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坍塌,初心使命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核查前多次采取隐蔽手段干扰、逃避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漠视组织原则,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政商关系严重异化,“亲”“清”不分,长期以亲属名义违规经商办企业并获取不当利益;工作失职失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利欲熏心,将公权力变为谋私工具,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人事安排等环节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并将部分赃款投入高风险领域牟取孳息。

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尤为恶劣的是,其违纪违法行为主要集中于党的十八大之后,占比超90%,且在二十大召开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为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福建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子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福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福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福州市仓山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涉案财物及孳息一并随案移送。

郑子记简历

郑子记,男,汉族,1968年1月生,福建福州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8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7年1月至2010年7月,任长乐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市委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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