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及全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突破10万部:法治护航“上下楼自由”
在福建福州,不少老小区居民正切身感受到“一键直达”的便利——鼓楼区庆城小区、台江区上海新村等多个片区已陆续完成电梯加装,高龄老人和婴幼儿家庭出行压力显著缓解。这背后,是全国范围内持续推进的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行动。
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披露,截至2023年10月,全国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数量已接近10万部。尽管成效显著,但因涉及采光、噪声、结构安全及利益平衡等多重因素,加梯仍是各地旧改中群众反映集中的难点问题,福州部分社区也曾面临类似协商困境。
为强化司法与行政协同治理,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一批加装电梯典型案例,从程序合规、权益保障、多元调解等维度提供操作指引,既服务于法院裁判与部门执法,也为福建乃至全国业主参与决策提供明确参考。
搭建听证平台,凝聚加梯共识
“以前抱孩子下六楼喘得厉害,现在按个键就到底了!”浙江杭州上城区未央村11号6楼的戴女士感慨道。她所在单元楼加装电梯后,生活便利度大幅提升。然而这一改变来之不易——项目曾因低楼层住户顾虑采光、噪音及建筑安全等问题,搁置长达四年。
该楼共7层14户,70岁以上老人超20人,加梯需求迫切。2018年首次申请即遇阻力。直至2021年7月,属地街道重启程序,组织召开加装电梯公开听证会。听证团由资深律师、人民调解员、建筑工程与特种设备专家及民情议事员共同组成,申请方与被申请方均委托公益律师代理,全程确保程序公开、中立、可溯。
听证会上,专家依据前期专业评估结果,就居民关切的通风、日照、震动及承重影响等逐一回应。“解释清楚了,心里就踏实了。”居民李某表示。经近一小时充分质询与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低楼层业主签字同意加装。
此类实践在福州亦具借鉴意义。当前,福州正加快推动“无电梯多层住宅”加装工作,鼓楼、晋安等区已试点引入社区听证、专家预评、法律顾问进楼等机制,提升居民参与度与方案接受度。
法律层面,加装电梯属于改建附属设施行为,须严格遵循《民法典》第278条规定:须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获参与表决中专有面积及人数均达四分之三以上同意。高、低楼层权责边界模糊,物权协调难度大,共识难成成为普遍现实。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与住建部持续深化协作,依托“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司法建议精准落地,联动基层自治组织、公益律师及行业专家参与调解。正如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所言:“坚持法治引导与居民自治并重,把矛盾化解在楼栋里、解决在开口前,正是诉源治理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生动体现。”
摘要:截至2023年10月,全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近10万部,福州等地正探索听证协商、专家评估等机制破解邻里分歧。 SEO关键词:福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福建旧改案例,老旧小区电梯纠纷,加装电梯法律依据,福州适老化改造 SEO描述:聚焦福州及全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进展,梳理近10万部安装成果与福建旧改实践,解析加装电梯法律依据与邻里纠纷化解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