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力用户关注:2024年起福州及全省煤电执行两部制电价新机制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微信11月10日发布消息,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能源局正式出台《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煤电两部制电价,福建作为东南沿海重要能源消纳与新能源发展先行区,将同步落地该政策。
此次改革旨在响应煤电功能转型趋势——由传统主力电源转向“基础保障+系统调节”双重角色。原有单一电量计价模式将升级为“电量电价+容量电价”两部制结构:电量电价继续通过市场化交易形成;容量电价则体现机组调峰、备用等系统支撑价值,按实际转型进度动态优化,为福建海上风电、分布式光伏等大规模新能源并网提供更可靠的电网支撑能力。
根据《通知》,全国统一设定煤电机组容量电价成本核算基准为每年每千瓦330元。2024至2025年,福建省内合规在运公用煤电机组约30%的固定成本将通过容量电价回收,部分调节能力建设较快的地市(如福州、宁德)可适度上浮;自2026年起,全省统一提升至不低于50%。相关容量电费计入系统运行费用,由福建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
政策同步强化煤炭价格调控与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推动电量电价合理反映燃料成本。福建省发改委正协同华东能源监管局,加快完善省内电力市场规则,确保电量电价与容量电价机制有机衔接,切实提升区域电力保供韧性,助力福州都市圈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建设。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cj/2023/11-10/101098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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