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落地
福建企业迎来绿电直连新机遇:国家两部门联合出台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新规
2026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688号),为新能源就近消纳提供制度支撑。该政策对福州工业园区、闽东北绿色氢能示范带及省内增量配电网试点等场景具有直接指导意义。
通知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通过专用线路与变电设施,向多个独立法人主体定向供电的模式。该模式不包含居民与农业用户,按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与离网型两类,旨在强化源荷协同、提升绿电可追溯性,并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在福建实践层面,政策特别支持算力中心、绿色氢氨醇制造、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新兴产业集群开展绿电直连探索。福州滨海新城数字产业园、宁德锂电配套园区及泉州纺织化纤绿色转型项目,均可依据“以荷定源”原则,统筹规划配套新能源装机——要求年自发自用电量不低于总可用发电量的60%,且占总用电量比例2030年前须达35%以上。
项目需由具备法人资格的主责单位统一建设运营,可由电源方、负荷方或园区管委会牵头组建,但不得由电网企业作为第三方投资主体。福州本地企业若联合申报,可依托现有配电设施租赁使用,亦可新建专用输变电系统;分布式光伏可通过集中汇流方式参与,显著降低接入门槛。

运行管理方面,政策强调责任界面清晰划分:并网型项目须自主确定与公共电网的交换容量,并确保内部调节能力匹配;离网型项目则全面承担安全风险管控责任。福州地区项目须按电压等级配置继电保护与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并接入省级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接受统一调度。
交易机制上,项目以整体身份注册入市,初期可“报量不报价”参与现货市场,禁止由电网代理购电。计量管理要求全环节双向分时计量,包括发电侧、储能侧、并网点及各用户端。绿电溯源以小时级发用电量匹配为基础,数据经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平台核验后推送至绿证系统,为福建出口型企业获取国际绿色认证提供支撑。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将结合福建实际细化规则,包括用户边界界定、就近消纳距离标准(建议参照福州—宁德—莆田100公里经济辐射圈)、上网电量上限(原则上不超总发电量20%)及退出机制。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须公平提供接入服务,第三方评审机构将参与方案合规性评估。

该政策是继2025年绿电直连试点文件后的深化部署,标志着福建新能源消纳正从单点突破迈向系统化协同。福州、厦门、漳州等地具备高比例绿电需求的产业园区,有望率先形成可复制的多用户直连样板。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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