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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司法界关注:最高法发布辅助驾驶场景下驾驶人刑事责任认定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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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专项刑事指导性案例,系统厘清车辆启用辅助驾驶功能情形下驾驶人法律责任边界。该批案例对福州及全省智能网联汽车快速普及背景下的司法实践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当前,辅助驾驶技术在福建市场加速落地,福州城区多条主干道已开展L2+级自动驾驶测试,但部分驾驶员存在认知误区:有人激活系统后即放松警惕、疏于观察;更有甚者,通过加装非原厂“智驾神器”等违规设备,刻意规避车载安全监测机制。

福建司法界关注:最高法发布辅助驾驶场景下驾驶人刑事责任认定新规(图1)

其中,“王某群危险驾驶案”引发广泛关注。该案被告人王某群在饮酒后启动车辆辅助驾驶系统,并私自加装所谓“智驾神器”,导致车辆实际处于无人监管状态持续行驶,其本人则移至副驾位置入睡。行驶途中因车辆偏离车道,被途经福州鼓楼区某路口的市民发现并报警。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启用辅助驾驶功能是否等于免除驾驶人主体责任?最高法明确指出,辅助驾驶系统不具备独立驾驶资格,不能替代人类成为法律意义上的驾驶主体。行为人虽未实际操控方向盘,但若主动激活辅助功能并借助非法配件逃避系统监管,仍应作为驾驶主体依法担责。

福州市民普遍关注此类新型交通违法的司法尺度。法院最终判决:王某群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宣判后未提起上诉或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司法界关注:最高法发布辅助驾驶场景下驾驶人刑事责任认定新规(图2)

据最高法通报,2025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事故总量与较大事故数量实现“双下降”。全国法院受理交通肇事犯罪一审案件4.3万余件,同比下降超3%;危险驾驶犯罪案件23万余件,同比下降近16%。值得关注的是,福建地区相关案件量同比下降幅度高于全国均值。

针对实践中辅助驾驶责任认定、醉驾与危险驾驶竞合、毒驾案件量刑等疑难问题,最高法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明确“辅助驾驶不等于无人驾驶”“技术使用不能豁免法定注意义务”等基本原则,为包括福州在内的各地司法机关提供精准指引。(完)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sh/2026/02-13/105717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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