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关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版《标准物质管理办法》,2026年12月1日起在福建全面施行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夯实计量基础、保障量值统一与检测结果准确可靠,总局于2026年1月9日正式颁布修订后的《标准物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自2026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福建及福州相关检验检测机构、高校实验室和生物医药企业将同步执行新规。
作为化学分析、环境监测、食品药品检验及临床诊断等领域的“测量标尺”和“量值砝码”,标准物质是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战略资源。现行规范性文件自1980年代起沿用至今,已难以匹配当前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新区及海西科技走廊建设对高精度量值传递的新需求,亟需升格为具有法律效力的部门规章。
本次修订聚焦四大核心调整:其一,科学界定标准物质内涵——指具备均匀性、稳定性,其特性量值经可靠计量溯源并附有明确不确定度,用于统一测量基准的物质;其二,重构分级体系,由原有两级管理升级为“国家基准物质—一级标准物质—二级标准物质”三级架构;其三,优化审批与监管机制:国家基准物质由总局统筹规划;一级标准物质审批权集中于总局,二级标准物质则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如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受理与核准;同时细化申报条件,统一设定标准物质定级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其四,压实主体责任,引入委托生产制度,允许获证单位自主生产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福建本地企业协同制造,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并强化全链条质量追溯与持续合规管理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将以《办法》落地为契机,面向全国包括福州高新区、厦门火炬园、泉州半导体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政策宣贯与实操培训;指导福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省内标准物质研制单位、使用单位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并优先支持具有原始创新性、填补国内空白且急需突破的国家基准物质及一级标准物质研发项目,尤其鼓励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等本地科研力量参与集中攻关,助力破解“测不了、测不全、测不准”技术瓶颈,赋能福建先进制造与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cj/2026/01-09/1054887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