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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民用航空法7月施行

福建航空业迎来新纪元:新修订《民用航空法》将于2026年7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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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案。该法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包括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武夷山机场在内的福建民航基础设施升级与低空经济布局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本次修法结构全面优化,共设16章262条,系统覆盖航空器适航管理、航空人员资质监管、飞行服务保障等核心环节。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新增“发展促进”专章,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支持民航高质量发展的制度路径,对福建打造东南沿海航空枢纽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新修订民用航空法7月施行(图1)

在开放合作层面,新法强调坚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原则,鼓励深度参与国际民航标准制定;明确推进运输市场高水平开放,并依据中外政府间协定、协议有序开放航权。此举将助力福州、厦门等口岸城市拓展国际航线网络,增强福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航空联通能力。

聚焦低空经济这一新增长极,法律首次确立国家层面对低空发展的战略引导地位,要求优化低空空域资源配置,加快构建覆盖全链条的低空监管服务平台,并完善适航审定与飞行管理制度。对正积极布局无人机物流、空中游览及应急救援等场景的福州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而言,政策红利已具象可期。

安全体系同步升级:新法专设“安全保卫”章节,厘清各方管理职责,细化安检流程与安保方案备案机制;赋予机长在紧急情况下的临机处置权;并明令禁止一切危害航空运输安全与秩序的行为,为福建日益密集的航班运行筑牢底线。

旅客权益保障亦显著强化。针对航班延误或取消情形,新法既压实航司与机场运营方主体责任,要求从源头压降非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率,又细化信息告知、客票改签、食宿协调等服务义务——这对提升福州、泉州等省内主要机场的服务满意度具有直接推动作用。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5/12-27/105414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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