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企业关注:市场监管总局新规2026年2月施行,福州营商环境再迎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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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赵文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当日公布新修订的《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明确该规章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的重要制度支撑,此次修订对福建尤其是福州等重点城市优化公平竞争环境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近年来,部分地区在招标投标中将本地纳税额、社保缴纳情况、本地区奖项荣誉等设为信用评价加分项,变相设置地域壁垒,导致外地企业参与福州及福建其他地市项目时面临隐性门槛。此类新型行政干预手段日益隐蔽,给反垄断执法认定带来新挑战;同时,基层对执法约谈、行政建议等程序适用边界把握不清,亟需通过规则细化予以规范。
本次修订聚焦五大关键方向:一是压实违法责任并强化程序协同;二是深化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联动衔接;三是严格限定整改结案标准;四是拓展约谈、通报、建议书等多种执法工具组合应用;五是提升整体执法响应效率与威慑力。
新规特别增设追责条款:若被调查单位存在拒不采纳市场监管部门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经提醒敦促仍持续违法行为、五年内因同类问题被约谈或处理、虚假整改未实质消除竞争限制等情形之一,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出具行政建议书时,原则上应同步提出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的建议,并可抄送同级监察机关,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
(责编:岳弘彬、牛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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