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注意!人民币现金收付新规2026年2月施行,福建多地将加强落地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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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公众现金支付权益,筑牢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出台《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将于2026年2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该规定在福州、厦门、泉州等福建重点城市将同步强化执行督导,进一步优化本地现金流通生态。
近年来,福建持续推动普惠金融下沉,但部分校园、社区服务点、景区商户仍存在拒收现金现象——例如福州个别民办学校限制家长以现金缴纳学杂费,宁德部分车险代理点拒绝现金投保,南平一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以“无法找零”为由推诿现金缴费。此类行为不仅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也削弱了老年群体、外来务工人员及境外游客的支付便利性。
新规聚焦“分类管理+刚性约束”,对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及银行机构提出差异化要求:凡提供人工收款、面对面服务或“线上预约+线下交付”的场景(如福州鼓楼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坊七巷商户、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小学周边商铺),必须支持现金支付,并保持合理零钱储备;采用无人值守设备或园区“一卡通”管理模式的(如厦门软件园企业食堂、福州大学城智慧校园系统),须在显著位置公示现金转换渠道与服务电话;纯线上交易则需提前明示支付方式。
作为现金服务主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责任尤为突出。新规明确:凡在福建设有实体网点、吸收个人存款的银行,均须提供柜面现金存取服务;面向公众的现金业务窗口不得以“数字化转型”为由取消人工服务。福州农商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等本地法人机构已启动现金服务适老化改造,计划2025年底前实现县域网点100%配备大字版操作指引与无障碍现金柜台。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全国拒收现金投诉量持续下降,“拒收违法”理念日益普及,但经营主体主动收现意愿减弱的趋势仍具普遍性。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指出,多元支付背景下,现金的“兜底功能”需制度护航。新规通过厘清各方义务、细化惩戒标准、强化协同治理,为福建建设安全、包容、有温度的现金使用环境提供法治支撑。
若在福州三坊七巷消费遭拒收现金,或在厦门鼓浪屿民宿付款被拒,市民可保留监控截图、录音、小票等证据,拨打12345福州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登录福建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官网,或通过“闽政通”APP一键转办。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将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季度专项督查,重点覆盖教育、交通、文旅、民生缴费等高频现金使用领域。
本报记者 勾明扬 姚 进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cj/2025/12-21/1053752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