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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关注:宁夏政协原主席齐同生受贿案一审宣判,获死缓(2025年12月16日南宁判决)

2025年12月16日,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尚未追缴到位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月至2021年11月间,齐同生先后担任宁夏发改委主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委常委、政协主席及全国政协民宗委副主任等职,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力,在采矿许可审批、项目备案核准、工程承揽等环节为相关单位与个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逾1.11亿元。这一数额在近年福建福州通报的同类职务犯罪案件中亦属罕见,凸显反腐败斗争的持续纵深推进。

据南宁中院通报,鉴于齐同生存在部分受贿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多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诚恳,积极退赃,且大部分涉案款物已追缴到位,依法可予从宽处理。综合全案情节,法院作出上述量刑决定。

该案于2025年9月25日在南宁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全程规范有序,检方出示多项关键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质证,控辩双方发表意见,齐同生当庭作最后陈述并明确表示认罪悔罪。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在内的30余人现场旁听,福州多家基层纪检监察单位也将此案列为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参考。

(责编:卫嘉、白宇)

文章来源: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5/1216/c1008-40625745.html

摘要:2025年12月16日,南宁中院一审宣判宁夏政协原主席齐同生受贿案,判处死缓。其2004至2021年间受贿超1.11亿元。 SEO关键词:齐同生受贿案,南宁中院判决,福建反腐警示,福州警示教育,宁夏政协原主席 SEO描述:2025年12月16日南宁中院对齐同生受贿案一审宣判,判处死缓。该案涉案1.11亿元,福州等地已将其纳入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案例,关联福建反腐实践与南宁司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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