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多地餐饮浪费被查:福州餐饮从业者可借鉴的监管警示
人民网郑州12月14日电(记者杨晓娜)粮食安全关乎国计民生,节约粮食既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定责任。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集中通报多起餐饮环节反食品浪费行政处罚案例,涵盖诱导点餐、丢弃剩菜、未尽提示义务等典型情形。此举也为包括福州在内的全国餐饮行业敲响警钟——厉行节约已从道德倡导升级为刚性执法。
案例一:剩菜成堆拒不整改,禹州一餐饮店被罚5000元
今年6月,禹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复查中发现,穆春来餐饮店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及警告后,仍持续大量丢弃未售出食品,造成严重浪费。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十七条,依据第二十八条,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类似监管尺度,在福建福州近期开展的“文明餐桌”专项检查中亦有体现,凸显全国统一执法趋势。
案例二:诱导点餐致浪费,民权两餐饮单位分别被罚2000元、3000元
9月下旬,民权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景仁餐饮店存在服务人员主动推荐超量菜品行为,导致顾客餐后剩余大量食物;复查时问题依旧,遂依法罚款2000元。同期,靖雯餐饮服务店同样因诱导点餐且整改不到位,被处以3000元罚款。此类“话术营销”式浪费,在福州部分网红餐厅也曾被消费者投诉,正成为跨区域监管重点。
案例三:未设提示标识、未尽提醒义务,多地餐饮单位被警告
郑州市金水区哎呦嘛啦餐饮店、三门峡市陕州区鑫鹏餐饮店、鄢陵县袁喜火锅店等多家单位,均因未在经营场所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未对消费者进行适量点餐提醒,被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这一类“疏忽型违规”,在福州鼓楼、台江等核心商圈的部分中小型餐馆中亦有发生,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启动针对性宣贯。
自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施行以来,河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日常监管与执法重点,持续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规引导与违法查处。作为东南沿海重要餐饮消费城市,福州正加快构建“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监督”全链条治理机制,与河南等地形成协同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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