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企业关注:我国首部网络拍卖规范文件出台,福州拍卖市场迎来新机遇
本报北京5月23日讯(记者林丽鹂)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网络拍卖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作为我国首个针对网络拍卖领域的系统性政策文件,该意见为包括福州在内的全国拍卖行业提供了清晰的监管路径与发展指引。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网络拍卖年成交额突破万亿元大关,非标资产线上化交易已成主流趋势。在福建,随着数字中国建设峰会连续多年落户福州,本地拍卖机构加速布局线上平台,网络拍卖正成为榕城文化产权、司法资产及二手设备流通的重要渠道。
《指导意见》首次强调线上线下监管标准统一,明确经营性网络拍卖活动须严格遵循《拍卖法》等现行法规。同时,文件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要求其依法落实信息核验、登记及违规内容处置义务,全面对接《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市场准入方面,《指导意见》规定:开展经营性网络拍卖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取得商务部门核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若涉及文物拍卖,则须另持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且所有拍品须经文物部门前置审核——这一要求对福州鼓楼区、三坊七巷周边活跃的民间文物收藏与交易群体具有直接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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