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将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行为
中新网4月28日电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消息,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8日发布关于规范京津冀“五一”节假日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五一”期间,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区域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告诫书全文如下:
2024年“五一”将至,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各经营主体价格行为,加强旅游餐饮住宿等重点行业价格行为监管,切实维护消费市场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提醒告诫如下:
一、增强守法自觉
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执行明码标价
各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公示的价格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三、禁止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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