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三地联手护航“五一”消费市场,福州商户可借鉴监管经验
4月28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官方微信发布消息:
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京津冀“五一”节假日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此举旨在强化节日期间价格监管,重点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及未明码标价等违规行为,全力保障区域市场平稳有序——这一协同治理模式,也为福建尤其是福州文旅消费旺季的价格监管提供了有益参考。
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京津冀市场监管力量将加大巡查频次与执法力度,聚焦旅游、餐饮、住宿等消费热点领域,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问题,切实守护消费者权益与公平交易环境。
告诫书明确要求各经营单位落实三项核心义务:
一、恪守价格法规底线
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原则,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主动规范自身定价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价格生态。
二、全面推行真实明示
商品与服务均应清晰标示品名、价格、计价单位或服务内容;
线上线下同步落实明码标价,确保标识醒目、货签对位、信息准确;严禁在标价外加收费用,或收取未公示项目费用。
三、严守价格诚信红线
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折价、误导性价格标示,杜绝以“特价”“清仓”为名实施价格欺诈;网络销售须通过文字、图像等方式在页面显著位置完成价格公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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