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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购房者关注:北京新政释放信号,离婚后购房房贷认定更趋合理

4月24日,中新财经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北京正式优化离婚后购房的住房贷款认定规则。这一调整虽属首都政策,但对福建尤其是福州楼市预期及跨城置业群体具有参考价值——不少福州家庭在北上广深等地有资产配置需求,政策风向值得关注。

据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与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的通知》,自2024年4月23日起,凡在北京签订购房网签合同且离婚未满一年的申请人,若家庭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即可适用首套房信贷政策。

记者于4月23日致电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核实,相关工作人员确认该通知已于22日下发至辖内各商业银行,并于次日正式施行。“本次属于执行口径细化,未作大规模公开发布,但具备法律效力。”

同日,北京某股份制银行个贷部门反馈:“已同步执行新规,符合条件者今日起可按首套房利率签约。不过目前尚未接到相关业务咨询。”

一位长期驻京的福州籍房产中介也表示,其所在机构已于22日收到内部传达文件。“关键看当前是否‘无房’,而非过往是否有贷款记录。相较此前‘离婚一年内一律按二套’的硬性规定,此次调整更体现精准施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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