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关键词搜索入口

兼顾促进发展与强化监管“修改慈善法”是更好适应慈善社会氛围的客观需要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慈善法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改有何亮点?如何助力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记者进行了采访。

兼顾促进发展与强化监管

“修改慈善法,是更好适应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慈善社会氛围的客观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说。

规定政府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的责任,是本次慈善法修改的一大亮点。

长期以来,民政部门在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上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慈善法的实施涉及面很广,还需要总体统筹。“比如,推动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地方面,就不能仅靠民政部门,而需要多部门协同努力。”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国科说。

对此,法律第六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慈善事业的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

法律还规定了政府负有扶持慈善事业发展之责。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介绍,包括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给予税收优惠,提供财政支持(购买服务),实行慈善荣誉褒奖,以及搭建慈善信息平台、健全信用记录等多种相关服务,这是我国慈善事业获得更大发展的重要条件。

一方面是促进发展,一方面是强化监管。此次修法对合作开展公开募捐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

此前慈善法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在现实实践中,一些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出于便利在特定地方开展募捐等目的,与相关机构合作募捐,但有的追求不法利益,再加上对其监管不力,产生一些乱象。

去年,某慈善基金会陷入“配捐”诈骗风波。该基金会志愿者柯某被指涉嫌卷走某募捐项目上千万元善款。事后,该基金会回应,其与当地一家机构合作成立救助站,柯某并非该基金会工作人员,但曾在合作机构中担任志愿者。

本次法律修改,进一步明确合作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开展公开募捐。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对合作方进行评估,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在募捐方案中载明合作方的相关信息,并对合作方的相关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

分享更多
3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