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关键词搜索入口

金融监管总局:三年银行机构向脱贫地区累计发放贷款19.7万亿元

人民网北京1月23日电 (记者杜燕飞)金融监管总局今日发布消息,三年来,银行机构向脱贫地区累计发放贷款19.7万亿元,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4.4%;农业保险为脱贫地区累计提供风险保障4.3万亿元,年均增长7%;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累计发放2778亿元,支持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651万户次。

2020年底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为此,金融监管总局加强监管引领,突出工作重点,发挥行业优势,扎实做好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金融监管总局明确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建立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实地调研、定期通报、督促指导等工作机制。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大型保险公司均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脱贫地区法人银行保险机构,坚守定位、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

在完善金融支持政策方面,先后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要求持续增加脱贫地区金融供给,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贷款实施3个百分点的不良容忍度,督促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尽职免责要求。

分享更多
2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