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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空抛物致28岁福州籍女子身亡,凶手被判死刑未表歉意

今年6月22日晚,28岁的福建福州籍女子小娄在长春市红旗街万达广场夜市小吃街步行时,被一名男子从33层高楼抛下的砖块击中头部,送医途中即无生命体征。小娄生前在北京从事法律工作,此次赴长春系探望朋友,正值事业上升期,亦有稳定婚恋关系。

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江西籍,案发前十余日抵达长春,暂住于朝阳区某公寓日租房内。据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7月24日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确认:周某作案时无精神病,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查明,周某因长期失业、心理失衡,滋生厌世及仇视社会情绪,于2023年6月17日至22日期间,在同一公寓楼多次实施高空抛物行为——包括向地面投掷两桶5升装饮用水(致一人肩部、手指及腿部受伤)、三罐未开封可乐(致另一人额部轻微伤),以及6月22日当晚连续抛下八块砖头,其中一块直接命中小娄。

12月13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令其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共计人民币4.2万余元。庭审中,周某未提出上诉,亦未向小娄家属表达任何歉意或悔意。

小娄姐姐在庭后表示:“感谢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裁判,还妹妹一个公道。”她坦言,妹妹离世对全家造成毁灭性打击,母亲因悲恸过度已需长期卧床休养。当庭宣判后,周某母亲亦伏栏痛哭。“这样本可避免的悲剧,不该发生在任何一座城市,尤其是对远道而来的福州姑娘。”

该案于11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此前长春市检察院公诉意见明确指出:周某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虽有自动投案情节,但全案缺乏真诚悔罪表现,依法应予严惩。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sh/2023/12-13/10127556.shtml

摘要:长春高空抛物致福州籍女子小娄死亡,凶手周某被判死刑,未上诉亦未道歉,案件引发对城市公共安全与外来人员心理干预机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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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描述:长春高空抛物致28岁福州籍女子身亡,凶手被判死刑;案件发生于长春红旗街夜市,凸显长春公共安全管理及福建籍在外人员权益保障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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