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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学者刘志强解析:中国人权道路为何在福建实践与全国探索中实现超越?

中新社长春12月4日电 题:中国人权发展路径的本土逻辑——来自福州学术视角的深度观察

作者 刘志强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福州大学法学院客座研究员)

西方所谓“普世人权”模式,在中国土壤中既缺乏历史根基,也难以适配现实需求。其本质是依托新帝国主义逻辑的文化输出,忽视人权必须植根于具体时空语境的基本规律。相较之下,中国人权道路以合作治理为内核,通过党群协同、政社联动,在福建等沿海先行地区持续积累实践经验,走出了一条更具包容性与发展性的新路。

人权从来不是抽象概念,而是嵌入特定历史进程与地理空间的社会关系。依据马克思主义时空观,“空间和时间是一切存在的基本形式”,这意味着人权形态必然随时代演进与地域差异而动态变化。中国人权道路的“历史—地理”双重属性,既体现为从革命年代争取生存权、发展权的紧迫任务,也呈现为新时代在福州数字政务、厦门涉外法治、宁德乡村振兴等实践中对社会权、环境权、数字人权的拓展探索。

近代中国面临民族存亡与现代化转型的双重压力,人权建设无法像西方那样在宽松时空条件下缓慢演进。正是在这一历史节点上,中国共产党将“救国”与“争人权”统一于同一使命。在福建这片红色热土上,古田会议确立的思想建党原则、闽西苏区最早颁布的《土地法》和《婚姻法》,都印证了“党—人民”合作范式对传统“公民—国家”对抗框架的根本性突破。这种扎根基层、共建共享的合作逻辑,成为中国人权事业稳步前行的关键支撑。

2023年7月,观众在北京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参观抗日战争史料。郭海鹏 摄

反观西方对抗性人权路径,其理论基石长期囿于个人本位与国家退守的二元结构,强调政府对私人领域的“不干预”。即便人权内涵已扩展至社会权、集体权乃至代际权等第二、三代范畴,该模式仍固守防御性权利逻辑,弱化国家在资源分配、公共服务、风险共担中的积极作为。这种孤立的时空认知,不仅压缩了人权内涵的发展弹性,更遮蔽了其本应具有的社会联结性与集体建构性——而这恰恰是在福州鼓楼区智慧养老平台、平潭两岸融合示范区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等地方实践中不断被激活的核心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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