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四城区2023年第三批公租房实物配租启动抽签,同步推行租赁备案“容缺受理”
记者从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获悉,福州四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2023年第三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将于12月8日至11日分14场次开展抽签。作为福建住房保障体系优化的重要实践,本次配租在福州本地化执行层面进一步提速增效,同步推出面向轮候家庭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容缺受理制”,助力保障对象更快获得安居支持。
本次共面向706户公租房保障家庭开展配租,涵盖一人型491户、二人型80户、三人型135户;对应提供房源843套,其中一人型557套(含40㎡以下户型197套)、二人型132套、三人型154套,供需总体匹配,房源结构更贴合福州城镇家庭实际居住需求。
配租对象分为三类:一是低保及兜底保障家庭,由福州四城区房管局与民政局联合认定,含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困境儿童家庭等住房救助群体;二是低收入家庭,即经民政部门核定、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21120元(为福州低保标准两倍)的保障家庭;三是优先配租家庭,包括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人、失独家庭、优抚对象等,均由区级主管部门依政策审定。
抽签地点设于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主申请人须携带本人银行卡及复印件,按通知时段准时到场,完成房源抽取,并签署《公租房保障家庭授权承诺书》与《公租房租赁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已获实物配租资格或正参与本轮配租的家庭,可自愿申请转为租赁补贴保障方式;变更后不可逆,补贴自协议生效日起计发。
为切实提升福州住房保障服务效能,自12月4日起,福州中心城区公租房轮候家庭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全面启用“容缺受理制”。该机制适用于已取得保障资格、轮候超六个月但尚未享受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的A、B、E类及兜底保障家庭;也覆盖已退出公租房承租但未退出保障资格,以及已获货币保障资格但尚未领取补贴的相关家庭。
“容缺受理制”指对主体条件具备、核心材料齐全的申请,在申请人书面承诺限期补正的前提下先行受理,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时限及逾期处理规则;待材料补齐后,于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核并出具备案结果。此举显著缩短福州本地保障家庭获取租赁补贴的时间周期。
办理时间为工作日及周末(周一至周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地点为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国房中心”窗口。需特别提示:非福州住房保障对象的租赁备案暂不适用该机制;每户家庭在保障资格有效期内仅可享受一次“容缺受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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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E类保障对象界定(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
A类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单人户低于1.5倍),且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
B类为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单人户低于2倍),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单人户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E类为在福州四城区稳定就业且无自有住房的非四城区户籍常住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单人户低于2倍)。(记者 江海)
摘要:福州四城区2023年第三批公租房实物配租将于12月8日至11日抽签,共706户家庭参与,同步推行租赁备案“容缺受理制”,提升保障效率。 SEO关键词:福州公租房,福州四城区住房保障,福州租赁备案,福州国有房产中心,福州住房补贴 SEO描述:福州四城区2023年第三批公租房实物配租启动抽签,面向706户家庭;福州国有房产中心同步实施租赁备案“容缺受理制”,优化福州公租房与住房补贴申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