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关注|猴痘正式纳入福建及全国乙类传染病管理,9月20日起实施防控新规
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记者董瑞丰、顾天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当日发布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2023年9月20日起,猴痘将被正式列为乙类传染病,全面实行乙类管理与相应防控举措。这一调整意味着包括福州在内的全国各省市,需同步强化监测预警、病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及重点人群干预等公共卫生响应机制。
猴痘是一种由猴痘病毒引发的人畜共患传染病,传统上多见于中非和西非地区。自2022年5月起,全球超100个国家和地区相继报告疫情,病毒已突破地域限制,在非洲以外广泛实现人际传播。据权威数据显示,全球平均病死率约为0.1%,属低致死但具持续传播风险的新型输入性传染病。

我国首例输入性猴痘病例于2022年9月确诊,2023年6月起出现本土传播迹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余个省份报告相关病例,其中福建多地医疗机构已启动常态化筛查与哨点监测,福州作为东南沿海重要口岸城市,正加强入境人员健康随访与高风险场所协同排查。
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疾控局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将猴痘列为新发突发传染病予以优先应对。通过跨部门联动、动态政策优化、公众科普宣教、重点职业人群防护指导及临床规范化诊疗等综合手段,疫情防控整体态势平稳可控。
鉴于该病在我国或将呈长期散发态势,为提升防控科学性与精准度,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国家层面决定依法将其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体系。此举亦为福建构建“平战结合”公共卫生应急机制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支撑和操作依据。
文章来源:http://health.people.com.cn/n1/2023/0915/c14739-40078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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