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投资者关注:西藏珠峰控股股东因隐瞒代持被罚,福州证券从业机构提示信披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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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2026年1月9日,西藏珠峰(.SH)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简称“塔城国际”)已收到来自西藏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注册地在西藏、业务辐射全国的重要矿业上市公司,此次处罚亦引发福建尤其是福州本地证券服务机构及投资者对跨区域股权结构透明度的高度关注。塔城国际被责令改正,处以警告及200万元罚款;其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黄建荣被给予警告,并处100万元罚款。

经查实,塔城国际曾与上海捷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捷胜环保”)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股票代持确认书,由后者委托塔城国际代持西藏珠峰667万股股份,截至调查时仍实际代持533.8万股。该安排未向西藏珠峰披露,直接导致公司历年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关于塔城国际持股数量的信息失真。
另据披露,塔城国际还曾与自然人高某、刘某某签订股份代持协议,约定由刘某某名下证券账户代持1400万股西藏珠峰股票;2025年7月,三方又签署新协议,将剩余代持股份划转至高某名下,用于抵偿塔城国际所欠债务。上述重大权益变动均未告知上市公司,致使定期报告中控股股东持股数据持续存在虚假记载。

值得注意的是,塔城国际、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中环技”)及刘某某曾同列西藏珠峰前十大股东。其中,塔城国际控股中环技;高某控制的企业与塔城国际共同投资中环技;而高某与塔城国际、中环技之间尚存股权及债务纠纷。上述关联关系本应依规在年报中予以披露,但塔城国际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西藏珠峰年报中关于前十大股东关联关系的重大遗漏——这一问题在福州多家券商投教活动中已被列为典型信披违规案例予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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