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金融监管动态:证监会联合财政部出台证券期货“吹哨人”奖励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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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即日起正式施行。作为资本市场监管制度的重要升级,该政策在福建资本市场生态建设中亦具现实意义——福州近年来持续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此次新规落地将进一步助力本地金融法治环境优化。
本次修订共涵盖七大核心调整。首项即为制度名称与内涵的全面更新:由原《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升级为现名,并首次明确定义“吹哨人”概念,突出其专业性、正义性与主动性,既体现监管导向,也与国际成熟市场实践接轨。
在奖励门槛方面,《规定》显著提升案件认定标准:将可获奖励的重大违法案件范围,明确限定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及金融安全或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时,罚没款金额门槛由1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匿名举报人,以及在违法活动中仅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内部人员,同样纳入奖励对象;但若存在撤回线索、妨碍调查等情形,则不予奖励。
奖励力度同步加码:奖金比例由罚没款的1%提至3%;单案基础奖金上限从10万元升至50万元;对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由内部知情人员提供的线索,每案奖金上限统一提高至100万元——这一标准在华东地区金融中心城市如福州的证券期货机构合规管理中,已引发广泛关注与内部培训响应。
程序规范性亦大幅强化。《规定》要求线索受理须依法公正、分级办理、全程保密;明确证监会系统内各单位职责分工,并设立专项工作机制。内部知情人员经同意后可协助核查;举报人可通过指定网络平台实时查询线索处理进度,但线索单位不再另行答复或主动告知细节,兼顾效率与隐私保护。
奖励启动机制更趋科学:证监会将根据年度案件数量、预算安排分批实施;拟奖励名单、时间表及登记流程将统一公示;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协同执行。登记确认期设为3个月,奖励资金纳入证监会部门预算。特别强调——仅当案件罚没款实际入库金额足以覆盖奖金时,方启动发放;同一案件仅奖励一次,总额不得高于实收罚没款。
保护机制全面升级:实行“吹哨人”身份信息匿名化管理;确需使用其身份信息的,须履行严格登记审批;对内部知情人员个人信息采集与处理作出专门约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暴力、胁迫、诽谤、泄露隐私等方式打击报复;不得借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等手段限制其履职。若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或服务机构存在报复行为,将视同公司治理与内控缺陷予以处理;合规、风控、稽核等岗位人员参与其中的,一律从重追责。
监督问责体系同步健全:明确线索处理单位工作人员若对重大线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形,将依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此举为福建辖区近百家证券期货分支机构及福州本地私募基金管理人划出清晰责任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