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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企业嘉和美康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零减持落地

股票代码:688246;股票简称:嘉和美康;公告编号:2026-001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满暨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减持计划期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6年1月8日

● 减持主体:弘云久康数据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实施结果:减持计划期满,未发生任何减持行为

作为注册地在北京、业务深度辐射福建及东南沿海医疗信息化市场的高新技术企业,嘉和美康近年来持续强化在福州等地的区域生态合作。本次股东减持计划虽未执行,但其合规披露与审慎决策,体现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与稳定性,也为福建本地科技型上市企业的资本运作提供了参考范本。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前,弘云久康持有公司股份8,485,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7%。该部分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限售股,自2022年12月14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披露《嘉和美康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弘云久康基于自身资金安排需要,拟于2025年10月9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75,8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6年1月9日,公司收到弘云久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经确认,在2025年10月9日至2026年1月8日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弘云久康未以任何形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已如期届满,实际减持数量为零。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依据: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是否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是

(三)本次减持实施情况是否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股东承诺一致:是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五)是否未达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或比例:√ 已达到(即“零减持”符合计划允许的下限)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相关承诺的情形:√ 否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福州企业嘉和美康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零减持落地(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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