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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投资者关注:太原重工七年财务造假案落地,福建股民可依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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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曾在2015年4月11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买入太原重工(600169.SH)股票,并于2025年7月26日起卖出或持续持有至今产生亏损,作为福建籍投资者或长期在福州参与A股交易的股民,您可能具备索赔资格。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维权信息——关注@新浪证券、微信搜索“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新浪股民维权”,或下载新浪财经客户端,在首页入口提交材料。

一、监管定性:七年系统性财务造假,山西证监局开出2500万元罚单

2024年12月26日,太原重工发布公告,确认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认定,公司自2014年起长达七年存在系统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及金额巨大,最终被处以合计近2500万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造假行为不仅冲击华北市场信心,也波及包括福州在内的全国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生态。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已就该案向法院正式立案,目前代理超百名受损投资者。案件核心指向其与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合作的“拉弹泡300MW风电工程项目”,在此项目周期内,公司通过虚构交易、循环走账等方式,持续调节关键财务指标。

二、造假细节触目惊心:多期财报虚增营收与利润,2014年虚增利润高达763.89%

经监管部门查实,太原重工在多个会计年度实施财务数据操纵:2014年虚增营业收入7.57亿元,占当年披露营收的8.39%;更严重的是,虚增利润总额达1.55亿元,竟相当于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63.89%,远超合理误差范围。

造假并非偶发个案。2014至2018年、以及2020至2021年期间,公司连续多年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财务费用及利润总额进行不同程度的“技术性调整”。其中,2016年再度虚增营收7.52亿元,占比达当期披露营收的17.58%。上述行为构成典型的信息披露违法,山西证监局据此对上市公司及多名时任高管作出顶格处罚。

截至2025年三季度,太原重工实现营收70.28亿元,同比增长9.98%。但财务数据的短期修复,难以替代投资者信任的重建——尤其对福州等异地长期持股、依赖公开信息决策的中小股东而言,维权已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路径。

本文内容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供,不构成新浪财经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领域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已成功代理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维权)等300余家上市公司的投资者索赔案件,累计在办案件逾14000起,胜诉率99.2%。其团队在福建地区亦有多个维权案例落地,熟悉跨区域诉讼协调机制,为福州及全省投资者提供高效、合规的索赔支持。

福州投资者关注:太原重工七年财务造假案落地,福建股民可依法索赔(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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