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建立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外资反映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本报北京2月20日电(记者罗珊珊)记者20日从商务部获悉:自2023年7月起,商务部建立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外资企业反映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并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共同推动解决。截至今年1月底,商务部已召开16场外资企业圆桌会,共400余家外资企业、外国商协会参会,已解决会上反映的问题诉求300余件。同时,各省份也建立圆桌会议制度,召开140余场圆桌会,2200余家外资企业、外国商协会参会,已解决问题诉求900余件。
商务部外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圆桌会议坚持问题导向,请参会企业提供问题详细情况,部分问题在会上就得到解决。对于会上尚未解决的突出难点和共性问题,商务部建立工作台账,与有关部门深入会商研究,针对性出台务实举措,持续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并做好企业重点关切的政策解读。
一是紧抓快办一批重点问题。商务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继续对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将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有关通知,明确绿色电力交易规则。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十问十答”,支持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我国标准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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