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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新版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福州五城区出租汽车运营秩序,提升行业服务品质与监管效能,福州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28日正式公布第90号政府令——《关于修改〈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明确新规自2026年2月1日起生效。

海峡出租车公司供图

此次修订聚焦经营区域管控、跨区域营运边界及班线客运界定等关键环节。根据新规,注册地在福州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的巡游出租车,须在许可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若驶出该区域,起讫点中至少一端必须位于五城区内。同时,非本市五城区牌照车辆,严禁承接“起点+终点”均在福州五城区范围内的载客业务;所有出租车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从事固定线路的班线客运服务。

福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 90 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5年12月22日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吴贤德

2025年12月28日

本次调整同步强化执法依据。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明确:对本市五城区出租车从事“双端均不在许可区域”的营运行为,或外地车辆违规承接“双端均在福州五城区”的业务,将处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

左海集团供图

作为福建省会城市,福州持续推动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强调,出租车发展规划应纳入福州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鼓励企业规模化、公司化运作,加快新能源车辆更新迭代,并依托信息化手段建设智能调度系统,支持合规网约车服务融合拓展。

石美祥 摄

在驾驶员管理方面,新规延续严格准入标准:需持有效驾驶证满三年、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吸毒/醉驾记录,近三年无记满12分情形,且无暴力犯罪史;年龄上限为65周岁。所有上岗驾驶员须完成注册并领取福州统一制发的服务监督卡,实行亮证服务。

市道运中心供图

针对乘客权益保障,办法细化拒付车费情形,包括未启用计价器、不提供发票、车辆故障无法履约等;明确出租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由福州市发改委牵头制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在浮动区间内动态调整并提前公示。

池远 摄

车辆技术标准与设施配置亦进一步优化:要求车身标识清晰、计价器检定合格、监控终端在线运行;更新年限原则上不超过八年;重要客流集散地须配套建设免费候客站点;鼓励建设集休憩、维修、保洁等功能于一体的福州本地化出租车综合服务站。

肖远强 摄

监督管理机制同步升级。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组织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直接关联经营权延续与配置;驾驶员实行记分制管理,年度违章超限者须重新参训;投诉处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复杂案件不超过30日办结。

林双伟 摄

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2024年11月5日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公布 根据2025年12月2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公布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摘要:福州发布第90号政府令,修订《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明确经营区域限制、跨城营运边界及执法罚则,新规将于2026年2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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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描述:福州出台新版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强化五城区营运边界管控与服务质量监管,2026年2月1日起施行,体现福建省级会城市交通治理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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