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最高罚款5000元
为切实防范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风险,福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1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为期一周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与充电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此次行动覆盖福州四城区及各县(市)重点区域,依据《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七条实施分级处罚,单次违法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
整治聚焦三类高危行为:一是在建筑内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及地下汽车停车位等禁停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二是将车辆或电池携带进入电梯轿厢;三是私拉乱接电线、插座进行室内充电。上述行为均属明确禁止的消防安全红线。
执法采取“提醒—纠正—处罚”递进机制:首次发现违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属地乡镇(街道)出具《违法行为提醒纠正单》,同步清离车辆;若经提醒仍再犯,则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经营性主体处1000至5000元罚款,非经营性主体处100至500元罚款。
作为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及产权单位须强化日常巡查,及时制止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充电行为。未尽管理职责的,将被处以500至2000元罚款,体现福州在基层消防治理中压实“最后一米”责任的务实导向。
值得一提的是,福州市近期同步出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15条负面清单》和《10条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细化本地化监管标准。其中明确:因过失引发火灾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10至15日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查屡犯车辆,福州消防与交警部门正探索建立联合标识管理制度,对贴标“红色预警”的车辆,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重点路段及高峰时段实施限行管控。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呼吁广大市民增强福州本土消防安全责任感,主动抵制违规行为。如发现隐患,可第一时间向物业反映,或拨打12345福州市便民服务平台举报,携手筑牢榕城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线。
(记者 张铁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