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千万工程”为引领走好特色发展之路
关于深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扎实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立足新时代新征程,福州将“三农”工作置于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中统筹谋划,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福建、福州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弘扬“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紧扣农业强国建设目标,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为关键抓手,系统实施“产业带动、美好家园、文明铸魂、网格治理、强基固本”五大工程,牢牢守住粮食安全与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聚焦提升乡村产业发展力、建设品质与治理效能,强化科技赋能与改革驱动,多措并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打造宜居宜业、彰显榕城韵味的现代化美丽乡村,夯实福州高质量发展的农业农村根基。
一、筑牢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根基
(一)稳面积、提单产、保收益。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耕地保护与责任制考核,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4万亩以上、总产量不低于47万吨。因地制宜扩大双季稻、再生稻种植,鼓励稻经轮作;推广山垅田复垦种粮模式,常态化开展耕地认领活动;推进油料产能提升工程,扩大油菜种植;实施油茶产业三年行动,至2025年新增油茶林2.45万亩、改造低效林7.14万亩;建设10个超级稻百亩示范片;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等政策,切实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
(二)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供给体系。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提升四大蔬菜优势产区建设水平,新建一批集约化育苗中心;优化果树品种结构,扩大优质特色水果种植;加快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珍稀新特品种示范栽培;稳定生猪产能,确保能繁母猪存栏10.8万头、生猪存栏108万头以上,新增蛋禽产能50万羽;拓展森林食品空间,推广林药、林菌、林蜂等复合种养;加快建设“蓝色粮仓”,支持桁架类网箱、“1+N”重力式网箱等新型养殖模式;以琅岐为核心,联动闽侯、连江、福清等地,共建福州副食品生产供给主阵地。
(三)严守耕地红线,提升利用质效。全面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执行“以补定占”耕地占补平衡机制,依法依规核定下年度非农建设占用上限。依托数字化巡田平台加强源头监管,重点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规挖湖造景等问题,确保全市耕地总量不低于142.13万亩。科学制定撂荒地复耕计划,完成土地整治新增耕地3000亩以上。
(四)夯实农业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加快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年内新建及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超4万亩;压实建后管护主体责任,探索农田设施保险机制;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增强灌溉保障能力;按国家统一部署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与内业检测。
(五)增强粮食储备与应急调控能力。加速长乐、闽侯、闽清等新粮库项目建设,推动全市粮库信息化全覆盖,实现市本级储备库低温或准低温储粮;深化“引粮入榕”产销协作,拓展跨区域合作平台功能;实施全链条节粮减损行动,提升收储运加消各环节效率。
二、强化农业科技与现代装备双轮驱动
(六)提升科技创新转化效能。聚焦海洋科创高地建设,壮大福州海洋研究院实力,力争涉海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00家;遴选30项以上农业主推品种与技术;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全年选认500名科技特派员,完善“菜单式”供给与“订单式”对接机制;建设10个以上示范性农业科技试验基地,推动资源共建共享。
(七)实施种业振兴攻坚行动。加快琅岐“菜篮子”种业创新中心建设;开展水产种业三年行动,争创2家省级水产良种场,培育适配深远海养殖的当家品种;加强畜禽良种场建设,新建茉莉花、福桔、橄榄、蔬菜等种质资源库(圃、场);强化农作物新品种权保护,力争获农业农村部授权10个;建成50个新品种展示示范点,引进农作物新品种600个(次)以上。
(八)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布局。推进温室大棚、老旧蔬菜设施集中改造;发展食用菌工厂化、生猪家禽立体化养殖;探索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智能农机及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建成7个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加快福清、连江海洋牧场建设,推动连江黄湾屿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推进智慧渔港与渔业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建设;新建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点)10个以上。
(九)健全农业防灾减灾体系。织密乡村气象灾害监测网络,提升风险预警服务能力;加快水利“一张图”建设,完成11座大中型水库洪水预报系统升级;深化北斗定位终端在海洋渔船中的应用;持续防控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重大疫病;推进互花米草除治与松材线虫病防控;强化口岸检疫与外来物种监管;加快农村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推进“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综合应急力量体系。
三、做强做优具有福州辨识度的现代农业体系
(十)擦亮“福”字号农业品牌。加强市树(榕树)、市花(茉莉花)、市果(福桔)保护与发展,新建茉莉花主题园3个、福桔小游园15个,新植福桔3万株,全域增种榕树,重现“闽江茉莉香、榕树荫、福桔红”生态人文胜景;做强区域公用品牌,力争新增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3个、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4个、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40个以上;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常态化开展“亮证”行动;办好渔业周·渔博会、菌博会,持续推进福州茉莉花茶、福州鱼丸、福州金鱼“神州行”,支持企业参与国内外知名展会,提升“福”字号品牌影响力。
(十一)延伸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坚持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新建四类特色现代农业园区70个以上,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园)、一县多园”梯次发展格局;实施绿色食品产业链项目20个以上;重点建设连江水产、福清畜禽、永泰水果、长乐蔬菜、罗源食用菌等深加工基地;支持福州鱼丸、佛跳墙等预制菜及中央厨房模式发展;深化农文旅融合,“有福之州·一起村游”品牌持续升温,争创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1个、省级“金牌旅游村”2个、全国甲级或乙级旅游民宿1个。
(十二)深化榕台农业农村融合发展。推动福清国家级台创园、永泰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提质升级;加大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力度,扩大台籍科技特派员选认范围;探索福州—马祖海洋渔业协同创新路径;借鉴台湾精致农业经验,规划建设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良种研发繁育中心;实施榕台村际交流计划,提升青年、基层及首来群体交流实效;签约闽台乡建乡创项目50个,打造省级样板县、样板集镇、样板村;支持台农台企集聚区建设海峡两岸乡村振兴合作基地,加快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
(十三)拓展农业对外合作广度深度。推动中国茶叶交易会永久落户福州;举办第十六届中国国际种业博览会暨第二十一届全国种子信息交流与产品交易会;加快五里亭茶叶交易中心建设,提升“世界茶港”国际影响力;深化RCEP成员国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农业合作;依托中印尼“两国双园”,培育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加快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探索南极磷虾等新兴渔场开发,保持远洋渔业综合实力全国领先;支持宏龙印尼、宏东圭亚那等境外渔业基地建设运营。
(十四)加快发展绿色低碳农业。推进永泰县、福清市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推广人工鱼礁生态增殖渔业,打造“万人亿鱼”增殖放流品牌;开展鳗鱼养殖尾水专项整治;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同比下降2%以上,创建省级美丽牧场5个以上;加快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体系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改善重点区域林相,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十五)提升村庄规划科学性与实施力。坚持“多规合一”,分类指导、村民主体、因地制宜推进城镇、村庄与产业园区空间统筹。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星级评定,打造一批样板村庄;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与“阳光规划”系统,建立“一村一档”常态化管理机制;编制乡村建设导则,强化风貌管控;实施4个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整治提升;支持闽清县申报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活化利用,力争更多入选“千年古镇(古村落)”名录。
(十六)纵深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开展农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新建美丽农村公路100公里,整治裸房356栋,新增“绿盈乡村”52个;持续开展“护河爱水、清洁家园”及村庄清洁“六清一改”;推广积分制管理,推动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落实7个乡镇全镇域垃圾分类机制;推进6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新建乡镇污水管网90公里;打造农村厕所革命样板县,加快公厕提标提质,推动改厕与污水治理有效衔接;深化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引导农民参与微改造、精提升,实现生态美与经济美有机统一。
(十七)加强乡村生态修复与系统治理。全面推行林长制,开展古树名木抢救保护,全年造林6.5万亩;全力推进闽江河口湿地申遗,争创国际湿地城市;落实“河湖长制”,深化“河长日”活动,实现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主要流域优良水质比例保持在97%以上;分类整治入海排污口,完善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机制,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占比达83%以上;推进滨海新城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建设“美丽海湾”“美丽河湖”;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0万亩;深入开展“安澜闽江”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捕捞;严格执行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和限额捕捞制度,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及12米以上乡镇船舶违法作业。
五、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
(十八)健全县域商业服务体系。以县域为单元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深化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升级省级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构建土特产销售网络,培育农村电商主播,扩大电商覆盖面;加快补齐冷链短板,推进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及县域产地公共冷链设施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实现快递进村全覆盖。
(十九)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实施农村路网提升工程,推进县道“四晋三”、乡道“单改双”,改造农村公路100公里;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新增受益人口10万人;巩固农村电网,布局86个“村网共建”电力便民服务点;加快数字乡村建设,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完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智慧广电惠民工程。
(二十)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实现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加快健康乡村建设,新增示范性乡镇卫生院15家、村卫生所300家,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分级诊疗网络;提升农村传染病防控与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县域医保基金用于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比例;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老年助餐与互助服务;新建或提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0个、乡村戏台6个;加强婴幼儿照护、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关爱服务。
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一)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发挥“一键报贫”等平台作用,健全动态监测与帮扶机制,持续巩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用好财政、金融、就业、消费帮扶等政策,建立脱贫人口稳定增收长效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与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对困难残疾人实施重点帮扶;深化福州与南平山海协作;持续推进福州9个县(市)区结对帮扶宁夏固原三县,强化劳务协作、人才交流与消费帮扶;扎实做好援疆援藏工作。
(二十二)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扶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示范性农民合作社20家、家庭农场30家、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0家;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1.55万人次以上;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联合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与标准体系建设,借鉴“供销农场”、丘陵山区托管等模式,探索福州特色全程社会化服务路径。
(二十三)强化农民就业创业支撑能力。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加强技能培训、岗位提升与创业培训,开展巾帼家政进社区等活动;开发保洁保绿、治安协管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培育家政、物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合理布局零工就业服务站点,就近服务灵活就业农民;加强双创示范基地、孵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就业。
(二十四)持续释放农村改革红利。稳妥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规范运营福州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引导村集体资产、土地经营权等进场交易;发挥农村“三资”公开平台预警监管作用,提升村级“三资”管理水平;完成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7000亩;推进滨海新城碳汇造林,探索农业碳汇、海洋碳汇试点;加强宅基地审批与农房建设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七、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十五)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压实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创先争优与整顿后进机制;完善基层党组织对其他组织的领导制度,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六要”群众工作法及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开展乡镇党政正职全覆盖培训与农村党员集中轮训;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建设农村党员创业致富基地;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抓好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加强驻村任职管理与村干部监督服务,实现村“两委”成员监督监察全覆盖;推动市县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
(二十六)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从“全覆盖”迈向“高质量”,创建全国、省级文明村镇;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讲好福州乡村振兴故事;加强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与文物保护,推进中国及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申报;推动成立茶类重要文化遗产保护联盟,争取秘书处落户福州;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茉莉花茶文化节及四季“村晚”“村BA”“村跑”“村舞”等群众性文体活动;深化移风易俗,遏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陋习;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二十七)夯实法治乡村与平安乡村基础。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与“法律明白人”,推进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提升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四门四访”,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争创治理示范村镇;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整治“村霸”及宗族黑恶势力;依法打击农村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