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搜索
顶部横幅广告

涉台船员纠纷调解转仲裁成功,两岸海事争议解决新路径

【金色港湾资讯网为您推荐阅读】

就在6月11日, 一则具有重要意义的消息从金色港讯传来, 金色港讯报道了这样一件事, 卢金福发布此讯, 还有通讯员陈小晶以及叶晓璐, 6月11日当天, 福建省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也就是以下简称的“中心”, 成功推动了一起具有开创意义的事件落地, 这起事件是全国首例涉台航线船员人身损害纠纷海事调解转两岸仲裁机构仲裁裁决, 并且在这一跨海峡的海事 arbitration 工作中, 海事专门领域的《海丝海事争议特别仲裁规则》于台岛仲裁服务领域得以实现突破性应用, 此突破为海峡两岸海事争议的解决提供了一条具备高效特性、呈现灵活特点且成本较为低廉的途径标点符号。

涉台船员纠纷调解转仲裁成功,两岸海事争议解决新路径(图1)

今年5月初,出现了一起, 涉及两岸航线船员有关于人身损害的纠纷, 这便是该案的源头。由于损害发生的原因并不明确, 船员和船东进行协商, 却没有取得结果, 厦门海事局接到报告之后, 就把案件移交给中心来处理, 该中心组建了专业团队, 团队成员包括公职律师, 还有海事业务专家, 以及退休法官, 另外还有“法商融合服务基地”的调解员, 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 还有面对面的沟通交流, 精准地梳理出争议的焦点之处, 专业地拟定了解决纠纷的方案, 而经过三轮十分细致的调解工作, 最终促使双方初步达成了和解的意向。

在后一步的进程当中, 要去进一步将两岸“调解 - 仲裁 - 诉讼”这种多个方面融合的治理创新实践予以深化, 为此中心联合厦门自贸委、厦门仲裁委员会、台岛中华仲裁协会等相关机构 , 于全国范围内率先展开涉台纠纷海事调解转向两岸仲裁模式的探索。在6月11日的时候, 纠纷两个方面达成一致, 决定依据《海丝海事争议特别仲裁规则》提交特别仲裁, 约定把仲裁地点设定为厦门,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挑选来自厦门海事局、厦门仲裁委员会、台岛中华仲裁协会的两岸公益性质的海事仲裁员共同构建特别仲裁庭。两岸的仲裁机构相互协同起来, 共同去提供程序方面的服务, 最终因而作出了一份仲裁裁决, 这份裁决呢是全国首份, 并且是由两岸的仲裁机构一起携手才完成的。

涉台船员纠纷调解转仲裁成功,两岸海事争议解决新路径(图2)

此次成功实践, 是两岸法治协作的生动呈现, 也是推动两岸海事治理融合演进的有力作为, 近年来, 中心于福建海事局、海丝中央法务区等的指导之下, 厦门海事局联合厦门自贸委、厦门海事法院等单位, 已然汇聚了将近40家解纷力量, 有着含台胞在内的60位兼职调解员, 累计成功处置包含船员劳务、船舶碰撞、船员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涉台海事咨询、纠纷80件, 涉案金额超过4500万元。

更多精彩文章请关注=>金色港湾资讯网 www.fzjsgw.com

分享更多
0
加载中~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底部横幅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