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责险制度,福州等地可借鉴安全治理新路径
人民网厦门3月1日电 为强化高危行业风险防控,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近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制度。这一举措亦为福建全省建筑安全监管体系升级提供了重要参考。
自3月1日起,凡在厦门新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房建及市政工程项目,均须以项目为单位投保安责险。投保主体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若由建设(代建)单位直接发包专业工程,则由相应专业承包单位负责投保。投保单位可自主遴选具备资质与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重点考察其商业信誉、偿付能力、同类业务经验及服务规模,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指定承保方——此举充分保障市场公平性与企业自主权。
作为国家明确的八大高危行业之一,建筑施工安全始终是监管重点。依据2021年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领域依法必须投保安责险。厦门市住建部门指出,推动安责险全覆盖,不仅契合法治要求,更可借力保险机构的专业风控与事故预防能力,切实降低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筑牢一线作业人员权益保障防线,也为福州等省内其他城市完善建设工程安全治理体系提供实践样本。
《通知》同步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建设(代建)单位须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安责险投保义务与执行要求,并全程督促落实;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完成投保,主动配合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行整改;监理单位则需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投保及时性及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据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后续将把安责险投保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畴,联合应急、金融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核查;同时面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及保险服务机构,分层分类组织政策宣贯与实务培训,提升全链条保险认知度与执行力。通过引导企业优选服务优、信用好、响应快的本地化保险合作方,持续夯实事故预防服务实效,全面提升厦门乃至福建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张萌 陈博 陈胤蓉)

